第75章 斌哥,我們做親戚吧(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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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放把地址和電話抄錄下來,摸出手機,給這個“水歌”打了個電話。
電話才響了幾聲,對面就把電話掛了。
隔了一會兒,對方發了一條簡訊過來:“我這邊正在工作,不方便接電話,空了找你。”
對方居然不接電話!
你不方便也沒事,好歹告訴我你是誰啊!
林放把手機裡的這條簡訊看了又看,很是頭疼。
對方的號碼不在通訊錄裡面,說明對方哪怕是他前女友,也是很新的前女友。
莫名收到對方很貴的禮物,對方不接電話,也不知道她是誰,這種感覺,多少有些忐忑。
林放回到床上躺下,沒心情再去擺弄新手機和pad,盯著天花板,腦子不自覺的開始放空。
世界沒有穿越的那段時光,林放每天的生活都很普通,除了上班就是宅。
宅的時候,也就是看小說、看電影、玩手機。
想吃什麼就點外賣,再不然就是快樂水加零食。
波瀾不驚,乏善可陳。
如今,人生的開啟方式起了變化,林放覺得,或許……自己可以換一個活法。
他知道自己的心態還沒變,還是以前的佛系草根心態。
看似無慾無求,其實只是無可奈何,隨波逐流。
以前林放懂事的太晚,對自己的職業沒有一個完整的規劃,對自己的未來,沒有一個清醒的目標。
所以他畢業後才沒有深造,既沒有透過司法考試,也沒有讀研,甚至找的工作,都和法律完全不沾邊。
至少這一次,林放想在專業領域,有所建樹。
世界穿越之前,林放學的最好的是《婚姻法》、《民法》和《民訴》這三門專業課。
婚姻法老師建議他讀研,還讓他考自己的研究生,就是覺得,林放很適合搞《婚姻法》。
林放當時不想畢業後天天給人打離婚官司,就放棄了考研。
要不……這次試一下?
幫人打離婚官司,有點像做當鋪的,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
能請得起律師打離婚官司的,大都是有錢人。
一般人離婚,要麼自己去民政局協議離婚,要麼就是自己上庭答辯。
肯花錢請律師的,怎麼著都得趁點錢。
離婚能鬧到法庭上的,無非是財產分割不均,存在婚內出軌,重婚,或是爭奪子女撫養權。
案由基本不復雜,就是尋找證據比較麻煩。
錢不錢的,林放現在不是特別在意。
前女友們用雲小白臉的方式,逢年過節各種給他發紅包,讓他現在微信錢包裡零錢很多,不缺錢花。
他只是感覺,或許幫人打離婚官司也挺有意思的。
:()前任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