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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到自己性向的那一刻起,譚澤堯就已經不再奢望有孩子了。小俞能懷孕已經是天大的驚喜,只要他們能在一起,最終一定會有屬於他們兩個人的孩子,一定會有的。
***
被這麼多勁爆的訊息狂轟濫炸一通,能在床上躺得下去才見鬼了。
凌方平披上外套推門出來,把外間悄聲說話的兩個人嚇了一跳。兩個人齊齊愣在那裡看著他。
“是我的扣子走錯門了?還是你們倆都被點穴了?”凌方平看看自己的衣服,牛仔揹帶褲穿得好好的,前面拉鍊也沒咧開口子。衣服是披在身上的,也就無所謂釦子不扣子了。
譚澤堯小心翼翼地問:“你……都聽到了?”
“什麼?”
兩個人齊齊鬆了一口氣。
凌方平滿不在乎地說:“不就是老子肚子裡懷的是別人的種嗎?老子不在乎!”老子只在乎該怎麼把這個種乾脆利落地拿掉!
兩個人一口氣沒吐完又生生地吸進去。
譚澤堯:“……好。”
吳子成嘴角抽搐:“你們倆不愧是一對兒。”腦筋都不正常。
***
這兩天譚澤堯剛好輪休,又碰上小俞醒來,心情好得不得了,從醫院出來,就直接把車開到了商業區,準備給俞遠添置幾件寬鬆點兒的衣服。
凌方平瞅著商業區洶湧的人潮,有些眼暈:“你帶我來這兒幹嘛?”
“買衣服。”
譚澤堯替他挑了幾件青春風格的衣服,凌方平看也不看:“幼稚!”
譚澤堯盯著他:“你才十六歲!”
凌方平翻了翻白眼,心中咆哮道:老子都二十九了!二十九了!馬上就“立”了!
譚澤堯只好挑了幾件顏色比較暗淡的:“去試試。”凌方平興趣缺缺地踱進更衣室。他從小穿衣服就不講究,考上軍校,後來又進了連隊,被選入獵鷹,那真是一年到頭沒幾天穿便裝的機會。試衣服……這不是女人才做的嗎?
賣衣服的小姑娘悄悄問譚澤堯:“這是你弟弟?”
譚澤堯不置可否地“嗯”了一聲。
正好凌方平推門出來,黑色的運動套裝勾勒出少年修長的身線,只是上衣有點兒緊,肚子明顯地凸了出來。
凌方平順著小姑娘的視線看向自己的肚子,頓時嘴角抽搐:“我肚子里長了個瘤子,惡性的,活不長了。我哥哥想讓我高興,才帶我出來買衣服,其實買了也穿不了多久了。浪費。”
譚澤堯似笑非笑地看著他,失憶竟然能改變一個人的性格,真是奇妙。
小姑娘同情地看著他,連聲道:“對不起,對不起。”
凌方平飛速換回了原來的衣服,在她同情的目光裡落荒而逃。
撒謊不是錯,就是不能過了。
凌方平在一家軍用品店前停下來:“迷彩服不錯,替我買一件吧。”當兵這麼些年了,迷彩和軍綠幾乎已經印在他身上,妥帖而神聖。看到迷彩,他會覺得親切。
譚澤堯一口否決:“小痞子一樣,不行!”
凌方平突然就怒了,吼道:“哪裡痞了?這是人民子弟兵的作訓服,是最神聖的衣服!”
譚澤堯詫異地看著他,半晌之後嘆了口氣,唇角噙著一抹溫柔的笑意:“你喜歡,咱就買。”
結果買回去,凌方平一次也沒穿過。因為那寬寬大大充滿英氣的迷彩,套在俞遠那瘦巴巴的身上,的確像個小痞子沒錯。
***
第二天早晨,譚澤堯醒來,看到隔在他們之間的被子堆成的“三八線”,不由深深地苦笑起來。
失憶的俞遠換了個性格,本質上對他還是一樣的排斥和抵制。表面上嘻嘻哈哈似乎兩人關係親近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