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完全不考慮分數。更少一部分職位會考慮個人陳述,法律評論要尋找“種族和性別的多樣性,包括性取向、等級、教育、職業背景以及學術興趣的多樣性”。

被選中的學生要在8月1日向法律評論報到,直到學校開學之前都必須在期刊全職工作。開學後,除了正常的法學院課程要上以外,每週至少還要花40小時在法律評論工作。一年工作結束後,從法律評論成員中選出第三年可以做編輯的學生,他們再幫助選下一批二年級的學生。

演講結束後,有個非正式的問答環節。

“哦,在法律評論能幫助我們找到工作嗎?”坐在後排的一個女生怯聲問道,從聲音中判斷,她肯定和我找第一學年的暑期工作一樣經歷了很多曲折和磨難。

“哦!”一位“神人”回應道,“對於像哥倫比亞這樣的法學院,你們找一份律所的工作肯定沒問題。但是如果你的目標是最高法院的書記員,或者有朝一日成為聯邦法官,或者成為法學教授,不是東南大學,那麼你真的很有必要加入法律評論,因為它為你們開啟了多扇門。”

“為什麼我們的工作時間相當於一份全職工作,卻沒有任何報酬?”聽起來像智慧語音的一個聲音問道。

“簡單說吧,因為可以在你的簡歷上寫上哥倫比亞法律評論,再也沒有比這更好的詞彙了。”

“我認為如果把這兩個都寫上會更好。”我右後方的一個人悄聲說,“耶魯法律期刊和哈佛法律評論。”我努力壓住笑聲。

“嗯,你們在法律評論到底做什麼呢?”提問者比我勇敢多了。雖然每個人都明白法律評論的極端重要性,但我不認為每個人都知道里面的人實際幹什麼。

“哦,你們第二年會把大部分時間放在編輯和校對文章上,還有研究和寫一些學術文章。如果幸運的話,你們的文章會在第三學年發表。作為三年級的編輯,你們更多的是選擇要發表的文章,指導二年級的學生,幫助形成期刊整體編輯思路。這是一項艱苦的工作,對你們智力絕對是個挑戰。這就是我們為什麼要選擇最優秀的。”

會議接近尾聲時,我等著旗手站起來,向講臺上的法律評論成員宣佈“我希望秋天能和你們一起工作”。我很吃驚他竟然剋制住了自己,但我知道他想說,都寫在他臉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