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四點了。“克強回去了嗎?”

徐安浦笑著點點頭,對他的消遣一點都不在意。“他來了。”

風亞樵在他說出這句話時,身體稍稍一僵,臉上的笑容倏然退去。

“他人在哪裡?”

“在飯店,他要我帶你過去找他。”

“我自己去,你先回家睡覺。”風亞樵丟下這句話,直接走出了錄音室。

以時速將近兩百的速度,開車馳騁於夜的街頭,不在乎是否會被警察攔撿,不在乎是否會有危險,只是一味地狂機。

他得趁這段時間,將情緒全部發洩殆盡,因為在面對“他”時,他只會是個沒有任何情緒的人。

二十分鐘後,風亞樵已經坐在飯店的總統套房。

一位白髮斑斑,身體卻硬朗的老人拄著柺杖從房裡走出來。他的身體十分硬朗,根本不需要拄著這根柺杖,他只想藉著柺杖睥現他不怒而威的氣勢。

“你打算什麼時候回英國去?”眼前的這個老人叫做勞伯·安德森公爵,是英國英森集團的總裁,他在英國擁有呼風喚雨的能力,而整個英森集團足以左右整個英國的經濟動脈。

“你不是該用命令的語氣叫我回去的嗎?”

“亞森,這是你對我說話該有的態度嗎?”勞伯大吼一聲,所有人見到他皆感到不寒而慄,唯獨他唯一的繼承人,從不把他放在眼裡。

而他口中的亞森就是風亞樵,他的全名應該叫做亞森·安德森,然而這卻是隻有在安德森家時才用的名字,一離開安德森家族,他就叫做風亞樵,一個屬幹母親的名字。

“如果讓你感到不高興,我很抱歉!”

“唉!”勞伯忍不住重重的嘆了一口氣。“你的脾氣和你父親簡直是一模一樣?”

“我聽說我父親的脾氣和你也是如出一轍。”

“是的,我們三個就是因為個性太像了,所以才誰也不肯對誰讓步。”

“你專從英國大老遠的跑來香港,該不會只是為了跟我討論個性的問題吧!”

“亞森,我老了;該是將公司和公爵的爵位都交給你的時候了!”安德森家的公爵爵位是世襲的,通常都是由長子來繼承。安德森家族已經是四代單傳,一直到羅斯·安德森,也就是風亞樵的父親,因愛上了一個從臺灣到英國留學的女人,卻不被勞伯認鳳羅斯卻效法溫莎公爵,只愛美人不愛江山,寧可放棄安德森公爵的爵位和英森集團,執意要與風亞樵的母親結婚,不管勞伯如何阻止,最後兩人竟然私奔。

勞伯氣得斷絕了他所有經濟來源,只為了遏羅斯回頭。沒想到他竟這麼地有骨氣,帶著妻兒一起回到臺灣,七年後,一場車禍奪走了兒子與那女人的生命。

後來勞伯只好到臺灣,將兒子所留下的唯一血脈帶回英國撫養,而對於這一段故事,也在他刻意的隱瞞下,知道的人並不多。

當時已經七歲的風亞樵卻已經相當懂事,被帶回英國後,雖然一直當個聽話的孩子,事實上他的骨血裡流著一股叛逆的血。

“我知道這是我所拋不開的包袱,我會回去。”

“什麼時候?”

“再給我三個月的時間。”他的新專輯已經完成了錄音,下個星期就要發行了,而下個月開始他就要展開巡迴演唱會,就趁這個機會宣佈退出演藝圈。

對於勞伯讓他有兩年的自由時間,他是該滿足了。

“你都已經快滿三十歲了,差不多該是結婚的時候了。”

風亞樵忍不住牽動嘴角笑了笑,“你剛剛說過,我的個性和我父親很像。而我父親的教訓還無法讓你有所警惕。”勞伯一輩子將權勢抓在手裡,每個人都像他手中的棋子,任由他擺佈。

“混蛋,你說這句話是什麼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