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目使頤令的氣派。人都退了出去。我頂著他如炬的目光,毫不緊張。我早就豁了出去,所以自然坦蕩。

“知道要把命賣給我嗎?”

我淡然一笑。置生死如鴻毛的淡薄。

“會功夫嗎?”

“我會拼命。”我昂起頭。

他點了根雪茄,眯起雙眼,上上下下地打量我,陡然大笑,笑聲高亢嘶啞,猶如鋒芒刺背。笑聲戛然而止。這種目中無人的獨行方式,讓人極不適應。

“鄉下人。好!”

有生以來,第一次因為是鄉下人而贏得一份工作。我隱瞞了學歷,我拼搏了前半生得來的資本在此時只會帶給我更大的羞辱。說得好聽是保鏢,沒有遇上淪為打手或替罪羊的事。太平時,充當著為老闆開車門、買菸及替他的情人跑腿的雜役。就這樣,也算平平靜靜地過了一段時間。

有一次老闆的小情人在歌廳裡和小姐爭風吃醋。小姐叫來後臺,和我們幹上了。尖叫、啤酒碎片、砸爛的椅子、橫飛的鮮血,那是不能自控的局面,是殺紅了眼的鬥毆。混戰中,我的頭和腹部都中了彩,玻璃碎片插在身上到處都是,血像廉價的紅酒,嘩嘩地流。我快支援不住了。

老闆撫掌大笑:“好!好!”

全場都安靜了下來。

“好,養兵千日,用在一時。不錯,不虧我花那麼錢。”

原來他只是試試我們!爭風吃醋不過是場表演罷了。我躺在地上,筋疲力盡,悲憤比創傷更讓我受挫。想起剛才殺紅了眼的場面我就發怵,腿開始不停地哆嗦,但我得到了老闆的賞識。可是,我明白自己不是幹這塊的料。雖然我一個月拿到父輩一生都賺不到的錢,但那不是人賺的錢,是狗賺的。做人有時比做畜生更難。既管得到“賞識”後薪水成倍上漲,我還是選擇了做人。終於趁他的情人買衣裳的時候,我悄悄地溜走。

但很快我又回到那幢深深的宅子裡。我終於知道以為避開一個有權勢的人就算成功的逃跑,是多麼愚蠢。他咬著羊肉卷,目光陰騖地盯著我。

“我可以讓你這個窮困潦倒的鄉下人兜裡裝滿錢,也可以把它們統統拿出來。你想走,根本不需要開溜,像只可惡討嫌的老鼠。”

“我...”

我捱了一耳光,很重。“老闆說話,不準打岔。”

“你想說什麼?討饒?”他輕視地瞟了我一眼。“講個故事給你聽吧。有個伐木工,丟失了一把斧子。為此不能再伐木,於是他求森林賜它一根無關緊要的樹枝,好讓他做個斧柄。他保證絕不會再伐木,森林仁慈地同意了。你猜結果是什麼?”

“你不是森林,我也不是伐木工。”我大聲回答。

“哦,”他饒有興趣地看著我,“你是說,我不仁慈,你也不殘忍,是嗎?”

我語塞,這個渾身銅臭的商人竟還有心思細密的理解力。

“我要提醒你三點。聽好了,鄉下人。第一,你所處的社會絕不是一個純粹的慈善機構。第二,心慈手軟連財神爺都不會光顧你。第三,冒然行事意味著你將死得很快。”

這三點我真的記到了心裡。在以後行商的過程中,竟成為我的警世格言。我對他的佩服油然而生。我差點忘了,一個成功的商人,必然有成功的理由。可我絕不願就此屈服,沉淪在打手的行業裡。

“多說無益,總之,我要離開這裡。之前任你處置。”我口氣斷然。

“處置?我不是開幫會。能處置你的只有兩種人,黑社會和警察。我是生意人。”

“哼,”我打鼻子裡發出輕蔑聲。“那你帶我回來幹什麼?”

“幹什麼?”他勃然變色,“愚昧的鄉下人。你簽了合同,就得遵守。擅離職守都是大過,何況毀約開溜?你以為合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