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極限。上本書我每天一更甚至都有些困難,但這本書卻連續在爆發,我超越不了別人,但我可以戰勝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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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不知道一起玩到幾點,王皓覺得自己腦袋現在有些昏沉沉的,很不想讓旁邊櫃子上的鬧鐘繼續吵鬧,還讓不讓人睡覺了!

昨晚喝酒的時候,他並沒有用魔力給自己醒酒,那樣的話喝酒根本毫無樂趣可言,還不如跟喝白水一樣。不知不覺中,幾個人就喝得興起,一邊大吼大叫著,時不時還鬼哭狼嚎。幸好王皓離得最近的鄰居都在十多公里外開外,不會有人告他擾民。

迷迷糊糊的閉著眼睛,將手伸到櫃子上面,不斷摸索著,想要把不斷叫嚷的鬧鐘給關掉,他又不需要上班,設定一個鬧鐘來幹什麼,現在自己可是有這麼多畝地的大地主。

突然,他似乎把熟睡的湯包給壓住了一下,它從睡夢中驚醒然後趕緊逃開了,剛剛王皓的手臂壓在它的尾巴上面。用爪子輕輕拍了拍王皓的手臂之後,湯包不滿的喵嗚喵嗚兩聲,直接跳到他的背上。

被湯包這麼一鬧,王皓稍微清醒了一點,他掙開惺忪的睡眼看著外面黑暗,突然想起來自己今天早上是要將賈斯汀跟蘇景送回悉尼去上班的!

鬧鐘的時間顯示在五點鐘一刻,黎明還沒有降臨,整座牧場籠罩在一片黑暗之中。顯得靜謐安康。他將鬧鐘按停之後,就跳下床到房間的衛生間解決個人衛生。

用冷水潑了潑臉。整個人精神了不少,他用毛巾將臉上的水珠擦乾之後看了看鏡子裡面的男人。用手摸著下巴上面的鬍鬚,自言自語道:“看來留淺淺一層鬍鬚看起來比較帥氣。”

他鼻子嗅了嗅自己身上的烤肉味跟酒精的混合,這味道幾乎都沒有人敢跟自己走到一起,他自己也嫌棄自己。快速洗了個澡以後,他給自己找了一件淡藍色的襯衫穿上,看起來很挺拔,有一絲小小的帥氣。

明亮的晨曦透過窗簾照射進來,又是一個豔陽天。走到陽臺上面,王皓難得看見了草原日出的壯美景象。這種場面絕對不是城市裡可以看見的。

每天,在城市的喧鬧中醒來,滿耳都是汽車、摩托車、腳踏車的聲音,人們被城市的嘈雜和忙碌裹挾著,隨著生活的洪流向前衝。城市的天際線因為越來越多的高樓而萎縮,天空永遠蒙著一層灰色。幾乎看不見藍色的天空,更難得看到太陽誕生的地平線。

我們的視覺被電視、電腦汙染,被霓虹燈欺騙,開始忘記大自然的本色。忘記大自然的真實色彩,我們的心胸也因為蠅營狗苟的生活,狹窄的生存空間而日益逼仄起來。來草原滌盪一下被汙濁的心,來淨化心靈。將其餘的事情都拋諸腦後。

此刻,太陽剛剛升起來,如同一個巨大的圓盤懸掛在草原的邊緣。光亮而新鮮。金色的陽光,如同一群火鳥。在大草原上四處飛舞,帶著整個草原一起燦爛了起來。清晨的草地如同一幅閃爍著金色光芒的油畫。懸掛在他的眼前。

籠罩著一層薄霧的草原,沒有一點人煙,甚至沒有一隻飛鳥。它彷彿一張巨大的地毯,鋪展開來,靜靜地停泊在早晨的陽光之下,接受著陽光的洗禮,陽光的撫摩。牧場僅有的幾匹馬,如同起伏的廣袤草地上的幾個點綴,在草地的深處低著頭安靜地吃草。幾道被汽車輪胎壓出來的道路,金色的鍛帶一般,閃爍在淡綠色的草地中間,然後一路蜿蜒著,向著草坡另一面爬伸過去,又消失在無限的蒼茫之中。

樓上金雕的咕咕叫聲讓這美景多了幾分生機,看看手錶都已經五點半了,他們必須趕緊離開才行,不然這些人上班就肯定會遲到的。

輕輕敲了敲蘇景的房門,幾秒鐘之後她就拖著一個小箱子出來了。她剛剛收拾完,王皓就來敲門了。她回頭看了看這屋子,有種依依不捨的感覺,明明很捨不得,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