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屍案不好查。

但警方能人多。

側寫師透過犯罪心理和手法,推斷出了另外幾個拋屍點。

分別是化糞池,垃圾場以及河裡。

有精心挑選的,也有非常隨意的。

比如垃圾場和河裡,就是非常隨意的處理。

垃圾場是因為丟到垃圾桶,被運送到垃圾場處理時,環衛工人篩選出來的。

至於河裡的,是釣魚佬夜釣的時候鉤上來的。

只有化糞池是精心挑選的。

而法醫從化糞池裡找到了死者的內部器官。

也是經過烹煮的。

其中有子宮。

死者是名女性!

而從拋屍手法來看,兇手應該有強迫症。

“凌隊,你在想什麼?”

中隊的成員見凌嶼在發呆,不由詢問。

凌嶼回神:“我只是在想,最難處理的部分,兇手丟到哪裡了?”

他望著眼前的寫字板。

上面密密麻麻填滿了案件的內容。

其中一幅地圖上則標明瞭幾處拋屍點。

從方位來看,直接橫跨了三個區。

“兇手應該是有交通工具的。”

裝屍塊的袋子雖然不大,但心理素質再好,也不會搭乘公交進行拋屍。

至於地鐵有安檢措施,更不會在考慮範圍內。

這樣一來,兇手要躲過監控就變得很簡單了。

由於找到屍塊的時間不同,凌嶼很難判斷最難處理的骨頭被扔到什麼地方。

而拋屍點整整橫跨了三個區,想要從中找到規律並不容易。

這無疑加大了警方偵查的難度。

中隊的一個人道:“我覺得可能扔在了化糞池裡。”

東西不大,但零碎。

扔在化糞池裡,埋下去了,就找不到了。

真要去找,要費很多時間和精力。

警方不一定會想得到。

但凌嶼直覺不是。

“那會不會扔到山裡了呢。”

兇手拋屍隨意,說不定駕車到了山上,隨便往哪個溝渠一扔,就了事了。

這倒是很符合兇手的行為特徵。

問題是市裡市外那麼多座山,難不成要一座座山翻過去。

那得多耗費時間精力啊。

更何況這還只是猜測,完全沒有線索和證據去證明。

局裡案子多,不可能抽那麼多的時間和精力浪費在搜山上。

案件到了這裡也就陷入了困境。

凌嶼只好道:“先從分割槽的垃圾查監控,看看有沒有拍到兇手拋屍的畫面。至於河裡的,沿著整條河的流向的所有監控也查一下。”

這是個非常巨大的工作量。

好在中隊裡的成員早習慣了這種高強度的活。

而凌嶼也在繁忙中給司晚檸打了個電話。

“喂,司小姐,是我。”

“凌警官。”

“那個……之前說要請你吃飯的事,可能近期都無法兌現了。”

“沒關係啊,我知道你忙。”小姑娘很乖,也很理解,“還是之前的碎屍案嗎?”

“嗯。”凌嶼撥出口氣,“線索不多,報失蹤的人裡也沒有死者的資訊,而且還有骨頭沒找到。”

聽起來案件似乎沒多少進展。

也難怪凌嶼會那麼忙。

“所以除了骨頭,其他屍塊都找齊了?”

“差不多,兇手拋屍太隨機,很難從行為上分析出具體的拋屍點,山上,化糞池,都有可能。”

“這樣啊……”

司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