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道夫帶著幾分好奇,也有幾分疑問:“女孩子不應該這樣的。”

“是不是看到耗子應該尖叫,讓好好的一塊肉逃走了?”程千尋往老鼠肉上撒了一點從屋裡找到的鹽:“不要忘了,我是從哪裡來的,餓起來人都要吃,不要說老鼠。”

戈登回來了,一進來就拍身上的雪:“該死,又下雪了。”

“你要的柴!”他不是拿進來的,而是扔在了就近的地上,隨後嗅著香味就進來了:“好香,好香呀。”

魯道夫則惱火了,攔在了他跟前,指著門口地上的柴:“就這麼點,怎麼夠?”

“我又有什麼辦法!”戈登反而很有理地叫了起來:“下雪了,地上的樹枝全被雪蓋住了。能撿到這些不錯了!”

魯道夫都翻白眼了:“門口有斧子,你就不能砍一棵小樹回來劈成柴?”

戈登一愣,隨後滿是的委屈的叫了起來:“你們就叫我撿,沒叫我砍,我怎麼知道?”

繞了她吧,程千尋不生氣真的很難,對著他們吼道:“行了,不用撿了,去房間裡看看有沒有可以燒的,沒有的話再說。”

鑑於這兩個二貨,出去一次就讓人擔心一次,還是留在眼前最放心。反正不行的話就燒椅子桌子,有的是可以燒的東西。

程千尋小心翼翼地將老鼠肉分開,因為分成均等的三份很難,索性就分成了四份,還有一份給所有狗一小口。它們早就舔著鼻子,口水都快流了一地了。今天虧得它們,否則不會趕了那麼多的路。

戈登拿到他的一份,是帶著後腿的,他眉頭擰緊著,實在受不了老鼠的烤肉香味,深吸了口氣後,閉上眼睛猛啃了起來。

魯道夫拿到的是帶另外一條後腿的部分,吃得倒是很香。但這隻老鼠還是小了點,幾口就沒了,他舔著手指,意猶未盡:“沒想到老鼠肉那麼香。”

“別提老鼠了,你噁心不噁心?”戈登終於把肉全部囫圇地吞下,捂著嘴一個勁的反胃:“我可是第一次吃這玩意,如果不是你死不給我槍,現在我們吃到的可是兔子肉,比這肉更,嘔,嘔。。。”

矯情什麼,以前從樹皮裡剛挖出天牛幼蟲,活著就放進嘴裡還帶嚼的。吃個蠍子什麼的不在話下,從沒懷疑過,如果必要,戈登連蟑螂也能吃下去。現在吃個老鼠肉,都能噁心成這樣。。。程千尋背對著,努力地不去看,否則非要被現實的落差弄得信心全部喪失。

“還提槍,你到底有沒有腦子,知不知道槍聲會把敵人引來,我們就去不成前線了!”魯道夫義正詞嚴地罵著。

其實在程千尋的眼裡,這兩個傢伙的智商都差不多,都在75分以下,和《阿甘正傳》裡面的阿甘差不多,甚至更糟糕。

正當戈登又要爭鋒相對時,程千尋猛地站起,拿了兩塊抹布,將放在地上冷著的煮土豆鍋放在了餐桌上:“你們到底是吵還是喲啊吃,土豆不多,先吃進肚子裡的先歸誰。”

兩人終於不再鬥嘴,站起來,手中拿著碗去撈土豆。

吃完晚飯,將所有骨頭給了狗,還每條狗給了四個冷掉的煮土豆,程千尋又開始忙了起來。她在屋子的一個角落裡發現了些吊著的肉乾。

看著這些烏黑、積滿灰塵的肉乾,被程千尋從浸泡的水裡撈出來,小心翼翼地颳去上面的氧化物和發黴的灰塵,戈登就皺眉。

就連魯道夫都有點疑惑地問:“這個還能吃嗎?”

戈登眉頭還沒展開:“都發黴了,我看吊了至少好幾年了。”

“哪怕一百年也能吃,在中世紀只有貴族才能吃到這樣的肉,平民百姓大約只有比較寬裕時才有那麼一二片吃。”程千尋將刮好的再放進水裡繼續泡。也是因為這些肉乾實在太難看了,德軍才沒“徵用”了吧。也因為如此,或許至少三天的口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