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一次中興。

三注不知道這些有的沒的,他只知道,他大小就是吃紅薯長大的,最大的願望就是能吃上大米白麵,要是能吃上一頓肉那就是再幸福不過的事。

跟了花姐十幾年,三注好歹也算實現了每天都能吃口肉的理想。

雖說大都是吃的客人們剩下的剩飯剩菜,好歹也沒虧了肚皮。

鄭大可說三注別的不是,他悶頭也就認了。

說他沒吃過好東西,尤其是說林放做的東西難吃,這事兒絕逼不能忍!

“你給我等著!”三注怒哼了一聲,拿起一個乾淨的海碗,開啟蒸籠就鏟了一大塊,想了想又不捨得,又給抖掉大半,這才裝進碗裡,塞給鄭大可,“你自己嚐了再說話!”

“嘗就嘗,豬肉本就又腥臊味,壓根就去不乾淨,我就不信了……”鄭大可夾起一塊排骨,沒急著吃,第一時間湊到鼻尖上用力聞了聞。

吸……吸……

奇怪!不能夠啊!

鄭大可聞了又聞,滿眼都是不可思議。

“奇怪,怎麼一點都不腥,反倒是……”誇獎的話,鄭大可實在說不出口。

可鼻尖映照著的滿滿的肉香,實在是讓人饞涎欲滴。

他從來都不知道,豬肉做好了,居然可以這麼讓人嘴饞。

“咕嘟!”

鄭大可忍了片刻實在沒能忍住,一口就把排骨給吞了下去。

首先入口的是米粉的軟綿和柔軟,被油脂浸透的米粉,單吃都特別好吃,鄭大可腦子裡瞬間就轉過十幾種米粉搭配主食的吃法。

米粉的滋味剛剛淡去,排骨的軟爛接踵而來。

林放選取的排骨不是剃掉肥肉的純瘦肉排,而是特意挑選的那種裹帶著肥肉的肋排。

有肥肉吃,對缺少葷腥的窮人來說那是再好不過的美味。

可對鄭大可這種不缺肉吃的廚師來說,肥肉太膩,壓根就提不起吃的興趣。

林放做的這道“粉蒸排骨”,才一出口就改變了鄭大可根深蒂固的觀念。

這道“粉蒸排骨”深刻的詮釋了,什麼叫做“肥而不膩”!

豈止是肥而不膩!完全就是因為肥才更加的好吃!

那軟糯的肥肉在口腔炸開,肉汁、油脂裹住軟爛的絲狀瘦肉,再和米粉混在一起在口腔裡慢慢融化的感覺,讓鄭大可舒服的忍不住嘆氣。

“好吃啊!”

哪怕鄭大可是抱著挑刺的心態來品嚐林放做的粉蒸排骨,他也不得不承認,林放真的把這道菜給做絕了。

排骨沒有一絲一毫的腥臊味不說,滿滿的都是肉香,尤其是肥肉和瘦肉恰到好處的比例,讓排骨入口即化的同時,吃到滿滿的幸福滋味。

更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明明入口的時候,排骨還是很軟嫩,稍微咀嚼一下,就化作了汁水,這要是配上饅頭大米飯,簡直能讓人給幸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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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吃!真是太好吃了!”

一句讚歎都足以形容鄭大可此刻的心情,他連連用了三個遞進的詞彙來表達自己的心情。

三注一臉得意的望著他,感覺渾身上下說不出的舒坦。

“怎麼樣,林爺的手藝牛逼吧?”

“確實牛逼!”

“你說,我吃過林爺做的粉蒸排骨,還能吃下你做的東西嗎?誰做的難吃?”

“我做的難吃!”鄭大可一臉苦笑的給三注賠禮道歉,“對不住了,三注哥,我做的東西在林爺做的粉蒸排骨麵前,真的就是一道豬食!”

“呸!呸!”三注吐了兩口口水,“正吃東西呢,別說這麼噁心的東西。我跟你說,真正好吃的,不是那排骨,而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