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英結婚。不久黃宗英去上海拍戲時結識了趙丹,向父親提出離婚。父親不甘心就這樣結束,從北京趕到上海。父親追到上海也沒有挽救住這一段婚姻,卻從此就留在了上海,後來做了“蘭心大戲院”的經理。

父親與黃宗英離婚後,他們之間的友誼卻並沒有因此受影響。父親與母親結婚後,也與趙丹、黃宗英保持著正常交往。

我小時候在上海電影劇團的託兒所,和黃宗英的兒子、寄養在她家的周璇的兒子都在一起,有時候趙丹家的保姆也會把我接到他們家,下了班後父親再到他們家接我,一切都很自然。那種關係,不是這個圈子裡的人好像不太容易理解。

上世紀60年代,母親到北京來開會,爺爺帶我到賓館等他們到來。那些演員們坐在大廳裡,有人介紹說:這是程述堯的父親,上官雲珠是他的兒媳。大家開玩笑說:“還有一個兒媳婦呢!”黃宗英站起來,給我爺爺鞠了一躬,大家哈哈一笑。1950年,父母新婚到北京看望我的爺爺、奶奶,正值孫維世與金山結婚,母親帶著我姐姐,江青帶著李訥還參加了他們的婚禮。

1952年,全國開展“三反”運動,有人揭發父親貪汙蘭心劇院的款項。父親平時就是大大咧咧的一個人,他以為數目不多,承認下來將錢補上就可以儘早擺脫麻煩,於是母親從家裡拿出自己的800美元和兩個戒指送到劇院,作為“贓款”退賠。父親顯然太天真了,雖然這件事情後來被證明是誣告,但這樣一來,他就被徹底打上了“貪汙犯”的標籤。

當時母親正進行著將自己從舊上海的明星脫胎為新中國文藝工作者的努力,為災區籌款義演、勞軍義演,她每次都積極參加,甚至勞累過度,得了肺病。此時此刻,她不能容忍父親的“錯誤”,於是堅決提出離婚。

很多父母當年的老朋友談及此事,認為只有父親程述堯與母親最合適。當母親要與父親離婚時,周圍的朋友們組織起來,輪番說服母親,當母親有些回心轉意時,父親卻犯起了大少爺脾氣,堅決不同意。這段婚姻維持了不到兩年,又以失敗結束。他們離婚時,我只有1歲多一點。

很快,母親與上影導演賀路有了她最後一段感情。賀路對母親心儀已久,父母感情還很好的時候,他租了我們家的一間房子,中午交飯錢在我家吃飯。當父母之間產生裂痕時,他“適時”地出現在母親的生活裡。賀路井井有條,或許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父親那種粗枝大葉的性格對母親形成的缺憾。 電子書 分享網站

不盡往事紅塵裡:回憶我的母親上官雲珠(5)

不過他們之間並沒有結婚。這是一段不被祝福的感情,母親也很快就後悔,但那時已經進入50年代,組織上也不允許她再鬧出更多的風風雨雨。

很多年,母親與賀路各花各的錢,平時是賀路向母親交“飯費”,從某種意義上說,他一直以“食客”的身份呆在這個家裡,他與母親周圍的朋友也格格不入。在我的記憶中他們好像從未同時出現在同一場合,我也沒有他們兩人在一起吃飯、逛街的任何記憶。按我的理解,我一直覺得賀路是生活在陰影裡的人,這麼多年來,他崇拜母親,但與母親在一起不久,母親便失去了她曾經令人仰視的位置與榮耀,曾經的光環並沒有照耀他多久,相反給他的卻是一場災難。上世紀80年代末,賀路在一次體檢時被查出了癌症,結果一週後他就去世了。

悲歡離合

父母離婚時,只有1歲多的我被判給父親。不久,父親也結了婚,父親的第三任妻子是以前上海社交界的名女人吳嫣。她以前是上海灘著名的“玲華阿九”,解放前協助潘漢年在上海做地下工作,在電視劇《潘漢年》裡,還有以她真名出現的一個角色。解放後,在潘漢年的親自安排下,成了文化局的一名幹部。

父親那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