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部分(第3/4頁)
章節報錯
真的怕沈雲中被爆頭,然後自己落入賊人手裡吧。 沈雲中大聲咒罵了一聲,說曹操,曹操到,不過這次曹操改名了,現在叫子彈!他對槍沒有研究,也不知道對方用的什麼槍,不過看到巖壁上那個不小的彈坑,就知道威力小不了,就好像電影裡經常出現的那種槍,子彈好像會爆炸的那種。 沈雲中現在對槍絕對是毫無辦法的,雖然不至於將他打死,不過把他打殘還是很簡單的,到時候李芸蕾就真的凶多吉少了。 沈雲中不敢大意,把車速提到了極致,在崇山峻嶺中像一條游魚一樣穿梭著,很快拉開了雙方的距離。 隨著時間的逝去,天色漸漸地暗了,山風開始呼呼颳了起來,山上的樹木搖曳著,好像一堆堆山魈厲鬼,嚇得李芸蕾都不敢看了。 沈雲中的大腦在急速地旋轉,如果要幹掉對方,肯定需要接近,可是一旦接近,自己就會有危險,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伏擊了,要伏擊的話首先要把李芸蕾這個累贅先放下來再說。 打定主意,沈雲中把對方拉開足夠有3分鐘的距離後,找了一個很隱蔽的地方停下了車,示意李芸蕾下車。 這裡山風呼嘯,又冷又嚇人,後面還有大群的流氓殺手,李芸蕾自然是說什麼也不肯下車:“我不下車,你這個混蛋,你還是不是男人,一遇到危險就把女人扔掉,我的姐妹們真是瞎了眼了,遇到你這麼一個沒有擔當的膽小如鼠的自私自利的冷酷無情的沒人性的傢伙!”
沈雲中沒有時間跟她墨跡,直接把李芸蕾從車上拉下來,然後一個手刀砍在脖子裡,將她弄暈,然後找了一個隱秘的石縫將她藏起來。 山上冷風颼颼的,沈雲中怕李芸蕾凍著,很快地把車子裡所有能保暖的東西都給她留下了,包括一個帳篷和一塊毛毯,還有自己的外套,一股腦地給她包上,把她裹得嚴嚴實實的,這下應該沒有什麼問題了。 做完這一切,沈雲中鑽進小車絕塵而去。 …… 陳光是一個小混混頭子,手底下有十幾條不穿鞋的大漢。今天他接到一單大生意,50萬,還有五輛不新不舊的小轎車,如果將一個叫做沈雲中的人弄殘這些錢和車都是他的了。 價錢很好,又不要出人命,這麼好的聲音陳光當然很樂意,更讓陳光興奮的是,那個僱主居然還給他準備了兩條槍,有了槍,陳光感覺自己一下子升級了,如果以前是草臺班子的話,現在至少也是唱戲園子的了,在他看來,就算是把那個叫做沈雲中的傢伙幹掉也就好像捏死一隻螞蟻一樣簡單,何況只是把他弄殘呢? 本來陳光是準備用一場交通事故完成這個任務的,可惜對方發現的早,忽然間提速,以至於功虧一簣,就差那麼一點點就撞上了。 於是一場車禍被迫演變成了極品飛車大戰,這麼一追一趕就是幾十公里,都出了市區了。 剛才陳光放了一槍,其實也沒有打算殺人,只是想嚇唬對方一下罷了,順便過過開槍的癮,這輩子第一次開槍,看到那槍的巨大威力,陳光一下子被嚇傻了足足一分鐘,心道,以後再跟人家搶地盤,只需要一槍,估計對方就會乖乖繳械投降。就算不放搶,拎在手裡也是個威懾作用,就好像那勞什子原子彈一樣。 對方被這一槍嚇得不輕,估計是把油門踩到了底,嚇得一下子鑽進了大山。 陳光樂得哈哈直笑,進了這大山,他就不怕對方跑掉了,這條山道彎彎曲曲數百公里,根本沒有岔道,就算那人把車裡的油跑完也跑不出去。 成光指揮著自己的小弟,不緊不慢地繼續追著,山道彎彎曲曲,出了事故反而不妙,還是安安穩穩地開吧,對方要是一不留神栽下山崖,自己反倒省事了。 …… 放下了李芸蕾,沈雲中把車往前開了一段便故意停了下來,等著對方追來,免得追丟了。 其實沈雲中是杞人憂天了,這條路穿過大山和另外一個城市相連,好幾百公里的路程,中間根本沒有岔道,對方怎麼也不會追丟。沈浪上輩子是個宅男,對路況不熟,自然不知道這些。 過了大約一分多鐘,看見五輛黑色的小轎車呼嘯著追了上來,沈雲中立刻作出檢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