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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一面把學校告到了法院,楊昆還有生活老師都被當成了事故責任人。
學校專門派一名副校長處理此事,雙方調解,可那位家長獅子大開口,要學校賠償50萬,少一分也不行。
調解行不通,只好打官司。學校請來律師,一個多月時間,楊昆就為這事忙碌,十一月底,法院開庭,一審判決學校賠萬,家長不服準備上訴,學校相關人員人困馬乏已經不想把官司打下去了。
在這場官司中,楊昆確實有責任,因為他沒有及時通知生活老師,等他想起來時學生已經出事了,事實上是即使通知也來不及,那孩子是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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