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好名聲(第四更)(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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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帶來的負面影響是毀滅性的。
“斯瑪特這傢伙油鹽不進,軟硬不吃,你們說他到底想要什麼?給他的球隊更多哨子偏向,像庫班那樣?”
“我覺得有可能,但是…他的一些郵件並不集中在快船比賽,別的球隊他也管。我總覺得……”
“你總覺得什麼,別支支吾吾,說話。”
斯特恩不耐煩的催促博齊亞。
博齊亞道:“我總覺得,他並不是為了快船贏球,也不怕罰錢,他的所做所為,我認為是為了名聲。”
聽了博齊亞的話,斯特恩點點頭,世上的人不為求財就是為了求名,中外概莫能外。
閔聰達這個人從上任以來就各種博出位的操作,顯然是為了求名,如今他的確聲名大噪。
可他還不夠滿足,斯特恩想,大不了滿足他一下,讓他出出風頭過過癮就是了。
斯特恩道:“既然這樣,不如把本賽季的最佳總經理給他?”
最佳總經理這個獎項,本來就較為無足輕重,球迷對總經理的關注遠小於球員。
不過一個新空降nba的經理人,第一年就拿到最佳總經理,絕對是巨大的殊榮。
亞當-席爾瓦站出來反對,道:“快船今年的成績還是不夠,再說這麼快就給了他最佳總經理,以後他還想更進一步怎麼辦?”
斯特恩覺得席爾瓦說的也很有道理,問道:“那你有什麼想法?”
亞當-席爾瓦道:“馬上全明星賽了,最近快船隊拍攝了一部記錄短片,他們邀請了一位喀麥隆的小球迷到洛杉磯來看球。這個小球迷的父親給30只球隊都寫了信,只有快船回應了他,並邀請他看球。這是一個很好的故事,很有宣傳意義,而且喀麥隆很窮,我們準備設立一個新的籃球基金,到時候讓斯瑪特帶頭募捐。然後,我們可以把今年的沃爾特-肯尼迪最佳公民獎頒給他。”
聽到席爾瓦的意見,斯特恩眼前一亮,不愧是曾經的秉筆太監。
最佳公民獎,加上基金募捐活動,簡直是美國社會博取名氣的最佳組合。
博齊亞道:“可是,最佳公民獎都是頒給球員或者教練的,頒給總經理……還沒有先例吧?”
席爾瓦道:“常例是如此,但未嘗不能破例,總經理也是聯盟的工作人員。”
“我覺得這個建議很好,他需要名氣,就把最佳公民獎給他。然後募捐,讓他也捐一些,反正他不差錢,就需要名氣。”
“沒錯,罰他十萬塊他都不在乎,就讓他捐點吧,給他個好名聲。”
“對了,還有一個問題要和你們提一下,最近網路上一個賬號,nba-bat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