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第2/4頁)
章節報錯
多少紅包大人會知道,就是藏錢的地方也不好找,張濤藏的最久的一次就是把一塊錢藏在自己枕頭裡面半個月,元宵節還沒過他媽拆枕套洗的時候就發現了,其餘的時間更短。能藏東西的地方太少了,而且小孩沒有人權,身上的口袋經常會被掏的。
這個時候的一塊錢對於小孩子來說是大錢了,能幹的事情可多了。這時的豬肉才兩塊多錢一斤。一分錢兩棵的糖,一塊錢可以買兩百棵了。鞭炮可以買一千響的了,兩分錢一根的冰棒也可以買五十根了,完全可以過上一個豐盛的幾天了。
快天黑的時候一行人終於走到了張濤二姨家了,就算張濤經常鍛鍊這個時候也感覺到累了,更不要提更小點的賀鳴了,這傢伙最後的一段路都是他爸揹著走的,他自己完全走不動了,其他幾個大點的孩子的狀態也好不了多少,如果不是因為一直被大人帶著走,估計他們早就回家去了。
張濤對他二姨一直沒什麼好感,所以到了地方後一直沒怎麼吭聲,就連拜年的話也混著一起隨便說了就進房去了。讓張濤覺得鬱悶的是,吃了晚飯後,他二姨就半是玩笑半認真的提起張濤把劉青打了的事情。張濤聽了後理都沒理她,兩小孩打架的事情都過去了,自己這跑她家來拜年她還提起來,聽著就掃興。再說他二姨也不想想,劉青比張濤大了好幾歲呢,這被一個小的欺負了好意思提麼?
第三十章 開學了
一邊的鄭虎也被說了,不過鄭虎似乎覺得自己是個男人,跟一個女人爭著沒什麼意思,而且這個女人還是自己老婆的姐姐,所以他也沒怎麼吭聲。倒是一邊的張濤的大姨夫說了句公道話:“這小孩子打架不是很正常麼,打輸打贏都過去了有什麼好說的,這大過年的。”
這件事情很快就被揭過了,不過卻讓張濤越發對他二姨和他二姨家不爽起來了,在房間裡面坐了一會就自己去睡覺去了,連幾個大人照樣在那打跑鬍子也懶的去看了,電視就更加沒興趣了,他家的電視太小了,才十一寸的,看著彆扭。
第二天吃了早飯幾家人開始往回走了,這也代表著春節走親戚的事情就算完了。剩下的走親戚就是女人的事情了,到時張濤媽她們會等春節親戚都來完之後她們幾姐妹也走一次的,這是風俗。鄭虎那邊的親戚鄭虎一個人去走的,因為太遠了,也不好坐車,所以他從沒帶小孩過去,而且他自己去一般都是幾年才過去一次的。
今年他因為要去深市,所以就沒回自己老家了。走完親戚,年初八就和鄭從虎一起往深市那邊去了,走的時候張翠花往他包裡塞了一些炒好的臘野豬肉和野雞,還煮了不少雞蛋,給鄭虎路上餓的時候吃的。鄭從武的包裡裝的東西也差不多,兩人還從家裡灌了一瓶摻了開水的糯米酒準備路上喝的。
這個時候的交通簡單而且人多,所以火車上面也別想看到那些推著小車叫賣“香菸啤酒瓜子。。。”什麼的服務員,東西都是自己帶著去路上吃的,而且還要隨時小心車上的扒手什麼的。鄭虎的錢除了買車票的錢,剩下的張濤就看到他直接塞在鞋底了。看到鄭虎做這一幕的時候張濤的嘴角扯了扯,他後來出去打工的時候並沒經歷這些,所以體會不到這種感覺。
張濤外出打工的時候最初坐的慢車那也是有座位的那種,只是很難買到座位而已,根本就沒見過籠子車什麼的。而且那時的治安也稍稍好了點,火車上面見到的扒手什麼的也沒那麼猖狂的,環境好了不少。
鄭虎過去深市沒多久就給家裡發了一份電報,上面就幾個字“已進廠上班”。這個時候鄉下還沒通電話,電報就是最快的通訊方式了。不過張濤估計自己老爸應該是到深市後就進廠了,要不然發電報也沒那麼快的,說明鄭從武那人還是很可靠的,要不然鄭虎就只有回原廠上班去了。
收到鄭虎的電報後張翠花也就放心了,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