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圈裡的約定俗成(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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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屬實,是蒼穹娛樂內部雪藏,是他們違約,那蘇意後來沒有去的幾場商演,是不是可以要求賠償?”
張偉略略思考,“你的意思是,追究蒼穹娛樂的違約責任,讓他們賠償蘇意?”
莫非搖了搖頭,“我不知道你發現的漏洞是什麼,既然你保證不會輸,也就是說蘇意沒有違約責任。
那麼,蘇意後來的被雪藏,導致商演違約,作為商演的甲方,可以追究蒼穹娛樂的責任吧?”
沒等張偉回答,直接問徐麗麗和蘇意,“蘇意後來錯過的那幾場商演和通告,合約是跟蘇意籤的,還是跟蒼穹娛樂籤的,或者說三方合同?”
徐麗麗好像有點明白了,“一般這種合同,就是兩種情況。
如果是我找的資源,自然是跟蘇意籤合約。如果是公司給的資源,指定要蘇意的話,就是三方合同。
當然了,也有的代言或者商演,就是隻要這個公司的一線或者二線藝人就行,具體是誰都可以,提前溝通好,人家可以做宣傳就行。這樣的合約就是隻跟公司籤。”
莫非點了點頭,“那剩下的那幾場商演和通告,是哪種情況?”
“兩種都有,具體的我也得看看,忘了蘇意被雪藏後,有幾家的合約沒履行了。”徐麗麗臉上有一點尷尬,貌似是顯得有點不專業了。
“那蘇意被雪藏後,他們沒有要求蘇意賠償違約嗎?”莫非也是不解道。
“一般不會,像這種情況,只是公司內部雪藏一個藝人,蘇意身上也沒有長期的代言合同,不會鬧得那麼僵。”徐麗麗倒是詳細的解釋了一下。
一般這種商演或者節目通告,如果是公司的資源,也都是有長期的合作,或者經常打交道的,不會撕破臉,也就是換個藝人,或者取消一次合作,都可以協調溝通,好說好道的,不會鬧到起訴這種地步。
像莫非這樣,一言不合,直接走法律程式的,並不符合圈子裡預設的規則和利益,大家都是為了利益,換誰都一樣。也算是圈裡約定俗成的。
再就是如果是徐麗麗給蘇意找的資源,也是她出面,給人家解釋清楚,一般也不會鬧得太僵,雙方都下不來臺。
或者就是交給公司來善後,但是,這種情況也比較少,畢竟哪個經紀人手裡,也不是一個兩個的藝人,很少會把資源讓給公司的其他人。
經紀人之間也是有競爭的,給對手送資源不是蠢嗎?
:()正經大亨,誰從娛樂圈出道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