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語言暴力也是暴力行為(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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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對方律師,語言暴力,是不是暴力行為?”莫非看著蒼穹娛樂的法務代表,語氣強硬的開口。
對方眼神微微閃爍,欲言又止,糾結掙扎著要不要岔開話題。
莫非卻是沒有給對方開口的機會,繼續說道,“法律明文規定,語言暴力是一種暴力行為。語言暴力是指使用謾罵、詆譭、蔑視、嘲笑等侮辱歧視性的語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損害,屬於精神傷害的範疇?。儘管語言暴力不是身體上的傷害,但它對受害者的危害依然十分巨大,可能導致情緒痛苦、精神困擾,甚至引發精神疾病?。
語言暴力涉及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語言暴力行為若嚴重到構成犯罪,如侮辱罪、誹謗罪等,且行為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則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相關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被侵權者可以要求侵權者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以及賠償損失等?。
當遭受語言暴力時,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並提供相關證據,如聊天記錄、錄音等,以證明遭受了語言暴力。公安機關將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依法對施暴者進行處理。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語言暴力行為,不止負有行政責任,民事責任,情節嚴重者,可追究刑事責任。
對方代表作為法律工作者,有什麼不方便回答的嗎?”
莫非眼神嚴肅的看著對面的法務代表,語氣前所未有的堅定。看著一時愣神,沒有反應的幾人,莫非繼續開口,“貴司藝人張林,公然在圍脖說我,欺騙蘇意感情,利用蘇意的關係,是不折不扣的人渣敗類,這不是人身攻擊,不是造謠誹謗,不是侮辱我的人格嗎?更不用說其他的被代理人,公然捏造事實,造謠汙衊我抄襲,言之鑿鑿,不是誹謗,不是侮辱嗎?這樣的行為,已經對我本人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壓力,跟精神侮辱,甚至都上門對我父母和岳父母進行騷擾,而且在網上造成了極大的影響,報警的記錄和證據,我方也已提交本庭,希望法院,按照法律法規,從嚴處理,希望本庭予以採納。”
說完這麼多,莫非的表情很是嚴肅,臉上看不出有什麼表情,讓身旁的張偉都覺得,真是難得見到莫非會沒有了笑模樣。
深深的吸了一口氣,舒緩了一下心緒,莫非才緩緩的坐了下來。
你們不是想要保張林嗎?莫非不止點了張林的名字,更是又強調了一下,對面的眾多被告,可不是隻有,張林一個人。會不會被挑撥離間成功,莫非也不在意,最起碼,莫非相信對面,可不會是鐵板一塊,都是利益而已。
再說了,你們什麼打算,莫非並不想知道,只是,這麼招惹莫非,以前的莫非,可能沒辦法,或者就忍下來了。當然,原來的莫非也不會寫歌,也不會招惹這次的網暴風波,但是,現在的莫非,可不是善人。
真當莫非是做慈善,或者是軟柿子呢,不選擇和解,可不代表莫非不要賠償。相反,民事賠償責任,一分都不能少,一千萬,就是起訴書上莫非要求對方賠償的金額,不是一共,是張林趙妍妍一人一千萬,其他的工作室,也是一百萬起步,不是為了利益,想要流量,想要賺錢嗎?不知道收的費用夠不夠?
至於法院最終審理,會做出什麼樣的宣判結果,支援莫非多少的賠償款,那就不是莫非該考慮的事了。
當然了,張偉律師,並不支援莫非要求的賠償金額有這麼多,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