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譯轉頭,看見走過來的兩人,瞬間就皺起了眉頭。

林冰瑩...

新城縣真的有那麼小嗎?

有必要每天都遇到一次嗎?

他有些無語。

其實現在他並不想遇到熟人,尤其是李幼衣就在附近,他可不想讓不相干的人破壞了自己的計劃。

“咦,怎麼見到你的初戀情人,一點也不激動呢?”

女人天生八卦,尤其是像周玲這種,讀書時不論顏值還是學習都不上不下的女生。

沒有太多男生關注,她就會把大部分精力用在別人的八卦上。

林冰瑩用力撞了撞閨蜜的胳膊肘,那厭惡的表情,似乎很討厭別人將她與沈譯聯絡在一起。

尤其還是被冠以‘老情人’這樣的標籤。

這讓她覺得很是丟臉。

“什麼初戀?”沈譯目光鎖定住林冰瑩,“我們之間並不存在所謂的初戀,那只是在我年幼時的一段青澀回憶罷了。”

“誰還沒有一段尬的摳腳的青春呢?”

他的語氣平淡,沒有抱怨,也沒有惋惜。

就彷彿是在訴說別人的故事。

不過,短短一句話,不僅驚到了周玲,也成功激怒了林冰瑩。

“沈譯,你什麼意思?”

雖然她不願意與沈譯扯上關係,但聽到沈譯居然極力否認,而且居然還說喜歡過她是一種尬的摳腳的事情。

這讓林冰瑩的優越感瞬間被摔到地上。

她可以拒絕,可以不要。

但別人不行,尤其是沈譯。

他一個窮人底層,有什麼資格嫌棄自己?

“我的意思還不夠明顯?”沈譯嘆氣道:

“小時候不懂事,分不清好賴,現在長大了,總不能還像小時候一樣傻吧?”

聽到這話,周玲也是一愣。

這沈譯十年不見,除了模樣沒怎麼變,性格倒是變了不少。

她還記得上學那會兒。

沈譯為了討林冰瑩歡心,每天早上把自己的早飯錢省下來,給林冰瑩抽屜裡塞牛奶麵包和各種好吃的。

每到放學,沈譯也會第一時間充當林冰瑩的護花使者,必須要把林冰瑩送進小區才肯罷休。

甚至,他還為了林冰瑩與校外的小混混打了一架。

受傷住了半個月的院。

當時所有人都覺得,沈譯的痴情都能寫進一中教材。

沒想到,他現在都敢這樣對林冰瑩說話了。

周玲察覺到氣氛有些不對,連忙把閨蜜拉到身後,笑著說道:

“沈譯,下個月11號正好是我們班的畢業十週年紀念會,到時候你也來吧!”

說著,她迅速將一張名片塞到沈譯的手中,然後拉著閨蜜離開。

“他不過是個窮光蛋,有什麼資格嫌棄我?”林冰瑩憤憤不平地抱怨道。

“這樣的窮光蛋,他有什麼資格參加同學會?”

周玲安撫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別生氣,別生氣,我讓他去,不也是想為了幫你出一口氣嗎?”

聽到這話,林冰瑩有些困惑地看向周玲。

“你想想,現在的同學哪個不愛面子?”周玲繼續解釋道,“他現在除了那張臉,什麼都沒有,到時候在那麼多同學面前,他能抬得起頭來嗎?”

“而且,我們同學會的標準很高,人均一千塊的消費,你想想...他難道不肉痛嗎?”

林冰瑩聽後,眼中閃過一絲恍然。

正是因為要開同學會,所以她才讓老公趕緊貸款買了一輛路虎攬勝,並和4S店約定必須在11號之前提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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