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鬼﹗”

“所以,我已澄清了。倒是,日前那一架打得很巧﹗”嫂笑著說。

()

“﹖”

“阿慧的二哥就在你們打架的前一個禮拜左右,碰上幾個鬼鬼祟祟的傢伙在附近窺伺,他過去質問,一言不合,卻反被狠狠的打了一頓。呂家很不甘心,卻又找不到人,只好報案了事。那天他們又去了,鬼使神差,卻被你給打了一頓,警察一偵訊,原來兩次都是那個被你打斷手的傢伙帶頭和唆使的。現在呂家已經出面處理這件事了。”嫂很興奮的描述著。

“這跟提親有什麼關係﹖”

“呂伯父很欣賞,他想見見你。呂家人也都想跟你這個未來的姑爺親近親近哩﹗阿雄,恭喜了。”不忘調侃一番。

“我該怎麼做﹖”

“過去就好了,還擔心什麼﹖”

“嫂,良慧不是抱養的嗎﹖”

“阿慧都跟你說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都』跟我講了,至少她提過這件事。”

“呂奶奶是我姑婆。呂家一向人丁旺,到呂爹他們這一代也盡生男不生女,偏呂奶奶喜歡女孩,剛好我們家一口氣連生兩胎女兒,所以呂奶奶就把阿慧抱過去給呂伯父當女兒,反正我們家也養不起太多小孩。別搞錯了,阿慧可是呂家捧在手裡的寶貝咧﹗”

“怪不得---,那他們又怎麼肯讓良慧到這裡來﹖”謎團慢慢解開。

“呂家根本不在乎阿慧要不要工作,是我要她來的。我是她姐。再說,呂伯父和呂伯母很放心她在我身邊。”

“我不懂,就憑妳是她姐姐,她就聽妳的﹖”

“當然不是。我們從小時候起,感情就很好。小時候因為家裡生活較窮困,為了三餐,爸媽到處為人幫傭,已經人仰馬翻,根本沒有時間關照我們。姑婆很喜歡我們姐妹,有意抱養妹妹,爸不答應。我只大她一歲,都是我這個小姐姐在照顧她,所以她習慣了什麼都聽我的。我們本來還有一個弟弟,小我五歲。到良慧十歲左右,媽一場大病,差點走掉。等到病好了,家裡已經羅掘具窮。此時,姑婆慨伸援手,幫我們家渡過了一個大難關,我們全家非常感激。隔年,爸主動向姑婆提出,讓良慧過去,呂家高興得不得了。良慧很乖巧,也不敢反對。到呂家以後,很得所有家人歡心。但她還是時常偷偷回來看我們,我們倆更是無所不談就這樣。”

其實,到呂家見呂先生也是平常心一件。

呂先生是一位帶有些許草莽性格的生意人,他就有三個兄弟,他排行老二。到君慧這一代,包括堂兄弟加起來就有八個。論年齡,君慧排行第七。也就是說她下面還有兩個弟弟。君慧雖是抱養的,在家裡卻一向是共同呵護的物件。

準丈人考女婿--他問了我一些日常的生活情形,將來的打算等等。

“勝雄啊,你願不願意到我家經營的事業裡工作﹖”他問道。

“呂伯伯,我目前只想留在家裡跟哥嫂共同奮鬥,沒有另謀發展的打算。”

“如果阿慧嫁給你後,我們就是自己人了。你需要多少資金來發展你的事業﹖”他的問題讓我意外,也讓我感到一絲的不快。

“呂伯伯,我不需要你任何一毛錢。若君慧肯嫁給我,就得要有跟我們同奮鬥﹑共甘苦的打算。錢,我們會自己賺。”我堅決的回答。

“嗯,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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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良慧的親事就這樣定了。

訂婚那天,呂家把嫂的父母也請了去。我一口氣各多了兩個丈人跟丈母孃。

我們在 1967 年元旦後不久結婚。婚後,我婉謝丈人的工作及職務安排而選擇回家務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