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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徹底失蹤。
從那時起,兩老不敢再跟他聯絡,也就不知道他是否還在原處。
“希望他還住在這裡,否則我還真不知道能上哪兒找人咧……啊……阿桑,等一下!”她看到有人經過,趕忙走上前詢問。
“借問一下,這間厝甘呀有住人?”
“有啊,阿勇就住這啊!”嗓門很大的歐巴桑有問必答。
“阿勇?”這麼說起來,藍立雍已經搬走,現在是別人住在這裡?
哇咧……那……她現在要上哪兒找人啊?
“你要找阿勇喔?我帶你企找伊。”頭戴斗笠,臉圍著花布的歐巴桑很熱情,主動拉起任書穎的手就要走。
“啊……我不是來找阿勇啦!”她趕緊澄清。“我是來找一位以前住在這間歷的另外一個人,你甘知伊搬去叨位?”
“以前住在這?咦……”歐巴桑滿臉問號。“這間厝一直是阿勇在住啊啊,住就多冬啊呀捏!”
“啊?”任書穎如墜五里霧,越聽越迷糊。“阿桑,差不多四年前,甘有一個臺北人搬來這?”這個偏僻的小山村,如果搬來一個外地人,應該是村裡頭的大事。
“這些年來,甘哪阿勇一咧人,咽別人搬來這住呀!”
“那啊安捏……”如果那間房子從頭到尾只有阿勇住過,藍立雍也沒來過這個村,那他人呢?
人間蒸發?還是……她根本就找錯地方了?
不就是一個簡單的尋人任務嗎?怎麼變得這麼複雜啊!
“我先來定,要緊來去送飯……”
“阿桑,我尬你去。”她快走去見阿勇,搞不好他知道藍立雍的下落。
“好啊,作夥走才有伴。”歐巴桑熱情地自我介紹。“人攏叫我阿水嬸,你叫啥咪名?”
“我叫做任書穎。”
“認輸贏?”阿水嬸聽了哈哈大笑。“哪有人叫這款名?哈哈……”
任書穎從小被取笑習慣,不以為意,汗流浹背地跟著阿水嬸的步伐,爬到一個山坳處,看到兩個男人正在菜田裡工作,其中一個人的個頭非常高,雖然隔著一大段距離,仍讓人一眼就注意到他。
他就是阿勇?
跟她想像中的“阿勇”完全不一樣,他的存在感太強烈,讓人完全無法忽視。
“老啊、阿勇啊,緊來呷飯……”阿水嬸使出獅吼神功,叫喚五百公尺外的兩人。
“好,來呀啦!”阿水伯的嗓門也不遑多讓,吼完後,轉頭招呼阿勇,兩人一前一後地走上田埂。
阿水伯快步走來,阿勇則是緩步在後頭跟著,步伐大而穩,氣勢十足。
隨著阿勇越走越近,任書穎感到一股無形的壓迫感逐漸逼近,她的心竟然不受控制地撲通、撲通亂跳,不像是害怕,更類似期待的奇異心情,這是從來沒有過的情形。
另一個讓她覺得詭異的是,她很確定自己沒見過他,卻覺得他似曾相識,彷彿在哪兒見過,非常眼熟。
他的頭髮像是被狗啃過,長短不齊,醜不拉嘰的。臉上留有幾天沒刮的鬍渣,只看出他有兩道濃眉、單眼皮的雙眼,其餘長相則看不清。穿著破破舊舊的T恤、牛仔褲,整個人邋遢到不像樣,但他看起來卻沒有絲毫不自在和彆扭,與生俱來的迫人氣勢彷彿是個王。
這個阿勇絕對不是一般的山林農夫,他不簡單!
阿水嬸沒發現任書穎的不對勁,快手快腳地從提袋裡拿出兩個鐵盒便當,小的給阿水伯,大的交給阿勇。
“都謝。”阿勇拿著便當,輕聲道謝後,視若無睹地越過任書穎,找個陰涼處坐下,開啟餐盒,大口吃著飯菜。
任書穎的注意力不自主地隨著阿勇移動,連她都沒察覺自己的視線簡直是黏在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