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東西收拾到一半的時候,閻尊-出現了,他身後跟了一名西裝筆挺的男人,她知道,那個人一定就是律師。

當他們越過她,進入他的辦公室之際,他只淡淡地瞥了她一眼,並交代她跟著進去,其餘的什麼都沒說。

停住收拾的動作,她咬緊牙根,掙紮了一會兒,才拿著一疊東西走進去。

「把門帶上。」閻尊-坐在他的辦公桌後,冷然地下達命令。

她依言,輕輕地把門關上。

「律師已經把離婚條件擬好,你看看有沒有問題,如果沒有,立刻簽字。」

他說話的口氣,就好像恨不得,她能立刻從他眼前消逝似的,聽得她的心又再度泛疼。

她接過律師遞給她的離婚協議書,快速地瀏覽一遍。上頭載明,只要她從此和他斷絕一切關係,不再在他面前出現,和她有關的所有訊息以及人事物,也都完全在他面前杜絕,那麼,她將可以得到兩億新臺幣的贍養費。

兩億新臺幣。她苦澀地挑了挑黛眉,兩億新臺幣可以讓她吃用一輩子不愁了,他對女人,在物質上,的確一點都不吝嗇。

「看完了沒?有沒有其他意見?」

她搖頭,正在找筆簽名時,閻尊-早了律師一步,把他的筆丟到了她面前。

盯著他丟來的那隻筆,美眸緊緊地眯起。

「還磨菇什麼,快簽了它!」他不耐地催促著。

「我沒有磨菇,我只是比較喜歡律師的筆罷了。」

她難得反駁他的話,惹來他不悅的瞪視。

律師尷尬的忙把自己的筆遞給她,讓她在他早簽完名的一側簽上自己的。

在她簽完名的瞬間,他們兩個的關係,自此劃上句號。

原來要劃清兩個人的關係是那麼簡單,幾張紙,一枝筆,簽上名,這樣就行了,真是不可思議。她在心中自嘲地想著。

就這麼幾個簡單的動作,她以前對他所做的一切,全都化為烏有,這樣看來,她以前的行為根本是愚蠢之舉,真不值得……

律師將她簽完名的離婚協議書收起來,拿出了一張支票給她,「這是閻董剛才開的支票,隨時都可以兌現。」

瞥了支票一眼,她很乾脆的收了起來,「我的資遺費呢?」

「你到會計部領取,支票已經開好了。」回答的是閻尊。

瞥向他,遲疑了半晌,才把她方才帶進來的東西,放到他桌上,「這是你要的。」拋下活,她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後,毅然地轉身離去。

瞪著她瀟灑離去的背影,他黑眸不悅地眯起,對於她能這麼阿莎力地簽上名字,他感到十分的不滿,彷彿她對他沒任何留戀似的。

她愛他,不是嗎?既然愛他,她又為什麼可以那麼乾脆的就和他離婚?

這到底是為什麼?

他現在才發現,原來他一直不懂她。

想起她說要給他的東西,他把目光調到桌上的那一疊東西,拿起來翻了一下,是成開的資料,以及要給君君的飾品,他不免為此怔了一下。

就算他昨夜跟她說了那些話,她還是把成開的資料完成了交給他?要是換成其他女人一定不會做的。

濃眉微攏,他心底逐漸浮起一絲不確定性,放她走,是錯是對?

不可諱言的,她一直是他最得力的助手,少了她絕對是個損失,但……為了預防以後不會因她對他的愛,而惹來什麼是非,現在就讓她走,應該是最明智之舉……

他的決定不會錯的!

只是始終纏繞在心頭的那絲不確定,又代表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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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羽熙到哪去了?她的座位怎麼換了個人坐?」閻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