傢伙跟在我們背後,他很緊張,因為他不知道事情是怎麼搞的。我們的精神開始錯亂,這種情況下還在倫敦街頭閒逛,實在是瘋了。當我們走進俱樂部的時候,以為那裡失火了,然後又以為那是一場電影首映,但那隻不過是外面一盞普通的燈而已。我們心想:“操,這裡到底是怎麼搞的?”然後我們站在街上咯咯地傻笑,有人大喊:“來打破窗戶吧!”我們真的是瘋了,完全失去理智。最後終於進了電梯,我們都以為電梯裡著火了,其實那只是一盞小小的紅燈,我們全都尖叫起來——真的很歇斯底里。我們都坐到那一層,因為樓上有一間舞廳。電梯停下來後,門開啟,我們走出去,“啊啊啊!” (大聲尖叫),然後才發現那是一間俱樂部。我們走進去,坐了下來,桌子卻忽然越變越長。我記得我們之前去吃飯的時候,桌子是“這麼”長,就像我讀過的——那個誰,布萊克(Blake) 110是吧?——那個誰曾經形容過古時抽鴉片之後的效果。然後我想:“操,這種事情真的發生了。”然後我們去了Ad Lib,又發生那些事情。有個歌手走過來對我說:“我可以坐你旁邊嗎?”而我呢(大聲喊) :“除非你不開口講話。” (笑)因為我真的沒辦法想事情了。

揚:藥效過去之後,你怎麼想?

約翰:我有一兩個月都處在震驚狀態。

揚:那之後你們還去了哪裡?

約翰:藥效似乎持續了整個晚上,我不記得細節了,就那樣一直持續下去。然後喬治還是誰,打算用他的奧斯汀迷你車(mini)載我們回家,我們開車的時速差不多是10英里,但感覺像是1000英里那麼快。派蒂(Pattie)(36)說“我們跳出去踢足球吧,有好多很大的橄欖球門柱喔”,像那一類的話。我一直講一些歇斯底里的笑話,就像吃安非他命(speed),因為我也常常用那個。

喬治說:“不要逗我笑!”喔,天啊!那真的很嚇人,但也妙極了。我當時畫了些東西——不知道從哪裡拿來的紙跟筆——畫了四張臉,還有“我們都同意你的看法”這一類的話。原稿已經不在我手上,我把它們給了林哥。那天晚上我畫了一大堆東西——(模擬快速素描的聲音)——就像這樣。然後喬治的房子看起來好像一艘超大潛水艇,我是駕駛員——他們全都上床睡覺了,只有我一個人還在撐——那玩意好像漂在他的牆上,那牆有18英尺高,而我就開著這艘潛水艇。第二次服用(迷幻藥)是在洛杉磯,那次就不同了。

揚:那次怎麼了?

約翰:嗯,那次我們是故意要用藥。

揚:稍微倒回去一下剛才的部分,後來大家都睡著了嗎?

約翰:喔,我不記得了,之後我們的情緒都有點低落。哇噢,你知道的,我不會記得那些東西,我只記得重點的部分。後來,我們在加州的時候決定再試一次。

揚:你們第二次服用,是在什麼地方?

約翰:當時我們在巡迴,住在某個人的房子裡吧,好像是桃瑞絲·黛(Doris Day)111的住處還是誰的,反正是我們以前就住過的地方。我們有三個人用藥,林哥、喬治跟我。我想,也許還有Neil吧。還有Byrds樂隊的兩個人,你知道的,那個叫什麼名字,在Stills and Nash樂隊裡的那個人(37)。你聽過Byrds嗎?B…Y…R…D——Crosby跟另外一個人,以前是隊長的那個。

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關於毒品及迷幻經驗(文章節選)(2)

揚:你說的是McGuinn(38)?

約翰:McGuinn。我想他們來用過幾次藥,我不確定,但是那裡有很多像Don Short(39)這類的記者出沒。當時我們在花園裡,這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