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己這個朝廷命官動手罷。

轉身回到堂院,剛剛坐定喝一口縣衙的茶水,卻沒想到新官上任不過一個時辰,就來了活兒。

一個衙役急匆匆地跑過來稟告道:

“蘇縣尉!高陽鄉東村裡正來報,該村兩戶人家為爭奪一頭牛,鬧出了人命!請蘇縣尉快去看看吧。”

蘇鶴放下茶碗,奇怪地問道:

“如今春闈將至,不是諸事暫且擱置,待秋後檢校麼?”

沒錯,大乾律法規定,縣衙案件事務都要在十月至來年春闈前辦理,若不在這個時間點,就要擱置,等到十月再檢校裁判。

這是為了儘可能不耽誤農業生產,所謂“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農業生產中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物候,所以春種、夏耕、秋收之際,朝廷明令禁止縣司受理案件。

蘇鶴可是在剛剛換官服的時候就粗略瞄了幾眼大乾律法的,不算一無所知的小白。

衙役解釋道:

“……蘇縣尉有所不知,這條律令只限諸訴田宅、婚姻、債負,至於刑徒案件,以及事先有文案,交相侵奪者,則不在此例……”

原來如此!

蘇鶴一拍腦袋,責怪自己看律法不仔細,此刻鬧了笑話,隨即騰得一下站起身來道:

“是本官疏忽了,你快去喚高參軍過來,再吩咐雜役備好馬,本官即刻就去!”

“是!”

蘇鶴換了一身幹練的衣服,帶上縣衙給他的佩刀,快步走出房門,而此時法曹參軍高莽也趕了過來。

“縣尉!”

“不必多說了,你我速去高陽鄉。”

帶上五個執刀,蘇鶴等人走出縣衙,已經有雜役備好馬站在外面,他們接過馬匹就走。

長安城內當然是不能當街縱馬賓士了,那是重罪,快步牽馬走出城門後,眾人翻身上馬,急速賓士而去。

什麼?你問蘇鶴什麼時候會的騎馬?別問,問就是天賦。

長安縣衙的馬速度很快,加之高陽鄉也並不遠,因此一刻鐘後,眾人便趕至了高陽鄉東村。

蘇鶴下馬一看,不遠處地上橫躺著個死人,滿身是血,而死者對面圍著一群人,其中一個年輕男子,身上衣服一瞅就是上好的絲綢,臉上一副桀驁不馴的樣子。

“東村裡正是誰?”

一個小老頭慢悠悠地走了過來,“……郎君是?”

蘇鶴瞥了他一眼,微微一扭腰,晃出腰間的官印。

“認得這個嗎?”

那小老頭半信半疑,“郎君是新任的長安縣令?我從未見過你,而且這也太年輕了吧……”

旁邊的法曹參軍高莽聞言一瞪眼:“苟彪!你這個里正是不想幹了?告訴你,這是咱們縣的新任縣尉,蘇鶴蘇縣尉!”

苟彪聞言立即躬身行禮。

“縣尉贖罪!東村裡正見過蘇縣尉!”

“行了,說說吧,到底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