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魏武之志?(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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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家人?”
“來的是范陽盧氏當代族長的親弟弟,盧清遠,聽說是當年盧照鄰的侄子,雖無官位在身,但在士林中素有雅望,影響極大。”
初唐四傑之一盧照鄰的侄子?
蘇鶴心知對方來者不善,但也不心怯,抬腳走進衙門,高莽連忙跟上。
剛剛步入正堂,就聽到盧清遠怒氣衝衝的叫喊聲。
“孟縣令,我侄兒盧懷承與王駿本就交好,如今兩家更是在洽談王駿與我侄女的婚事,兩人馬上就要成為姻親,不過是少年心性,好爭個高低,酒後玩鬧,怎能被抓進衙獄?也太看不起我范陽盧氏了吧!”
一旁傳出孟溫禮一貫溫和的聲音。
“盧郎君,且放寬心,兩位小郎君醉酒鬥毆,打砸了酒樓,蘇縣尉也是秉公辦事,他們觸犯的律法也不重,大乾律法允許以錢財抵罪,若閣下不願讓兩位小郎君受皮肉之苦,大可花費幾貫錢抵了他們的罪過。”
“荒唐!我盧家世代清流,怎能以金銀贖罪,這不是毀我侄兒往後的名聲嗎!孟溫禮,我告訴你,今天無論如何也要把我懷承侄兒放出來……”
聽著縣令正堂裡的吵嚷,蘇鶴皺眉問道:
“王家可有派人來?”
高莽答道:“來過了,足足吵了一個時辰,孟縣令才把人勸走。”
“孟縣令可有讓法曹放人?”
“這倒不曾。”
蘇鶴心中稍定,既然孟溫禮不曾下令放人,那就說明縣令是支援他這麼做的。
蘇鶴雖不畏懼這些世家的壓力,但也不想因此讓恩人受到牽連。
好在孟溫禮也有意依法辦事,那他便可以放手去幹了。
低聲附耳對高莽說了幾句話,高莽會意,立刻動身著人去辦。
而蘇鶴這邊,則去了法曹刑房,率領執刀們押著王駿、盧懷承離開,又讓衙役們搬了幾條長凳。
一行人就這樣浩浩蕩蕩地出了縣衙,徑直向長安最熱鬧的市集走去。
正堂內,盧清遠罵得嗓子都幹了,可孟溫禮始終是一臉微笑,嘴上恭恭敬敬,身體無動於衷,絲毫沒有放人的意思。
喊累了喝一口茶水,抬頭看見孟溫禮那一張笑臉,盧清遠頓時再度怒火中燒。
張嘴又要罵,一個小廝慌慌張張地跑進來道:
“阿郎,您快去看看吧,那蘇鶴把小郎君們綁在了西市,要當眾杖責!”
盧清遠聞言大驚,立即摔下茶碗就走。
路上,盧清遠快步如飛,心中焦急萬分。
一旦被一介武夫在萬千長安市民眼前當庭杖責,盧懷承這輩子的名聲就算完了!
……
長安西市,最繁華的地段,百姓們卻都放下了手頭的活計,紛紛圍成一圈,對著裡面指指點點議論紛紛。
人群之中,正是蘇鶴一行人,法曹衙役們把王駿和盧懷承各自綁在了一條長凳上,幾個最強壯的衙役執杖而立,一旁,執刀們攜刀挺立,威風凜凜。
最讓長安百姓感到新奇的,是那些個衙役手裡握的大棒。
居然是不同顏色的,攏共有:紅、黃、黑、白、青。五種顏色,十分奪目。
這就是蘇鶴吩咐高莽去做的事情,火速趕製了一批五色大棒,共計十餘根。
眼見人群圍得越來越多,蘇鶴感覺差不多了,於是高聲道:
“鄉親們!我是長安縣分判法曹的縣尉,蘇鶴。案上綁縛之人,乃是前幾日於崔氏酒樓醉酒鬧事、打砸器物者,一個叫王駿,一個叫盧懷承。”
“依大乾律,二人應杖責六十,本來此等小罪,只需以錢財抵罪即可,可誰知王、盧兩家,毫無悔過之心,非但不願認罪,居然輪番到縣衙詰問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