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特別行動處(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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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黑惡勢力保護傘,地頭蛇等,和國家監察委有密切合作。第八大隊“國外事務處理辦”,一般是處理一些國家必須得親自出馬的境外武裝行動,畢竟翔鷹也算是個列強。第九大隊“地外行動隊”,是唯一一個沒有在地球上沒有人員部署的部隊,所有成員均被部署在翔鷹太空軍的星際戰艦上。最後一個大隊“綜合執法與培訓大隊”,所有行動處成員都必須先進入第十大隊經過培訓後才能被分至其他大隊,這個大隊與公安部有密切合作,所有預備成員都必須要在基層民警的指導下參與一定時間的輔助執法(說難聽點就是免費給警隊打工)才能獲得正式成員的資格,當然,這個大隊也不全由預備成員組成,許多警隊的精銳也被挖到這個大隊來……
行動處在全國各個省會及直轄市或海外軍事基地皆有分部,每個部門都會有不同大隊的人混在一起(除了第二大隊只分布在首都,第九大隊只分布在外太空),聽從分部部長的指揮,設立大隊只是為了區分職務。
很多人評價行動處的戰鬥方式就像“地痞流氓”,他們戰鬥時的樣子就不像是正規軍,大部分警察在制服匪徒時就是幾警棍使其失去行動能力,然後立馬擒拿上手銬。而行動處大部分成員就是一棒子敲暈,或者直接拿車撞,拿槍托砸等等等,反正就是怎麼不像正規軍就怎麼來。據他們所說,這是“對於我們來說最有效的方式”,不過管他呢,行動處只在意結果。他們也是唯一可以在特定情況下使用刑訊逼供的部門。
因為行動處招聘方式的特殊性,部分行動處成員是沒有編制的,不過後面可能會入行動處的編。還有一些極特殊的成員沒法分配其所屬大隊,這這種人就直屬行動處管轄,他們被稱之為“直屬隊員”,“直屬隊員”的情況只有兩種:個人實力過於強大和個人身份特殊。
所以,林躍和林嶼這兩個人能在行動處混到直屬隊員才不是因為實力強大,純粹是因為身份過於特殊了。但是方草不一樣,他是全憑實力進到首都分部直屬隊員這一職位的。
可能有人會問:林躍他咋進行動處的?這邊說來話長了,當年成立行動處就是林躍提出來的,只是實施這個計劃的人是張為民。那又有人會說這三海歸不應該去搞科研了嗎?那我就要說他們那個時代學的東西屬實有限,把最重點的東西傳回國內後就離開科研隊伍了。三人中只有林躍學的東西放到現在還是能用的。
總而言之,行動處就是一巨大的“草臺班子”,但就是這樣一個草臺班子為翔鷹創下了許多汗馬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