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歸來(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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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經過覺醒後,身體素質已經翻倍了,可能是重生的原因,精神更是已經達到了50。
而進化點,則是透過殺戮或者轉化珍貴物品獲得。
這個“珍貴物品”還有待確定,凌志拿著手邊的各種東西試了,系統沒反應。
點數只可以加在體質和精神上,對已經覺醒的空間異能沒有反應。
好吧,都重生了,再來個系統,也不錯,凌志也很愉快的接受了。
望著鏡子裡一米八高不到130斤的消瘦身影,眼睛很大很亮,眉毛又粗又濃,卻不是那種劍眉,倒是可愛居多。
為普普通通的臉龐新增了很多分,小時候兩次被人收養就是靠這雙漂亮的大眼睛。
唉!可惜兩次的收養經歷都不是很好,凌志如送子娃娃一樣,養父母本來很難懷孕的,收養凌志後,都很快的生下了自己的孩子。
被送回福利院後本來還有第三次被收養的機會,被凌志堅決拒絕了。
18歲從孤兒院出來後凌志也順利的高中畢業了,沒考上大學。
進廠下工地擺攤賣襪子什麼都幹過,蹉跎幾年後終於在一家電器銷售公司安穩了下來。
賣空調,順便安裝的活也幹。其實這才是一個孤兒應有的正常人生。
雖然才25歲,但是人生百態酸甜苦辣都見識過了,生活剛剛安穩,就趕上了末日,摸爬滾打三年還是被迫下了線。
凌志不想重生啊!
雖然死在喪屍手裡,但是凌志認命,願賭服輸,是自己為了點物資主動找上那個喪屍的。
出身孤兒院的單身狗,他既沒有什麼人放不下,也沒有什麼必須要完成的心願,為什麼要讓他再經歷一次末世?
如果有也就是該死的喪屍,咬人可真疼,死亡的感覺太難受了。
沒有什麼血海深仇要報,親生的父母也不知身在何處,還不如孤兒院和國家的幫助多,否則自己早在幼時就死了,也不會有學上有飯吃。
凌志決定,這次一定要活的灑脫一點。
不管是什麼原因,或者是什麼神仙大能讓自己重生。
去你媽的!
這一世,老子一定要活的隨心所欲,逍遙自在!
(新人新書,寫了二十多萬字後感覺進步了很多。
回頭看,前面幾萬字自己看起來都有很多缺點。馬上開始修改。這章減掉了三百字,看起來果然舒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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