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老夥計,好久不見(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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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幾公里,幾乎碰不到喪屍,路上倒是有很多骨頭,顯然都是狗群獵殺的。
終於,遠遠看到狗群在一棟小房子前臥著開始休息。房子只有一層,分成了兩間,是環衛工人放工具休息的地方,裡邊還有幾條狗在休息。
河邊的涼亭裡也有一群狗在打鬧休息,凌志一眼看過去就發現了這裡竟然有上百條狗,小點的有泰迪,大的黑背薩摩耶常見的城市寵物狗都有,神念中南邊的建築物裡還有狗在跟喪屍廝殺。
好傢伙,這是進了狗窩,看這樣子周圍的狗應該都聚集到這裡了,畢竟河邊是這些動物最容易找到的水源。
凌志散開神念,來回在周圍尋覓著,忽然,他神情一頓,哈哈的笑了。“老夥計,找到你了!”
遠處一棵大樹下,一條渾身傷疤的大金毛正在樹蔭下眯著眼睛休息,它身邊一條小狗崽子正趴在一個半截喪屍身上大口的撕咬。
說是狗崽子,只是因為它一身胎毛,但是體型已經有四五十公分高,差不多三四十斤重了。
不管是人類兒童還是動物幼崽,在末日剛來臨的這段時間死亡率都很高,這條小狗能活下來很明顯是因為它媽媽有能力給它帶來食物。
前世不知道什麼情況,小狗後來跟狗群走散,被凌志救下,從此就跟著凌志相依為命,後來為了救凌志而死。
望著小狗努力的撕扯著喪屍,凌志忽然覺得眼睛裡有點酸。凌志從小沒有過知心朋友,也沒有條件養寵物,直到後來跟這條小金毛相遇後,才知道有個能說心裡話,能託付後背的朋友有多麼美好。
凌志剛重生那會,對以前的人和事都沒有什麼期盼、遺憾,唯獨想起了這條金毛狗。
“以前叫你小金,是因為我是個取名廢,後來喊熟悉了就一直沒有改。這輩子,我想給你取個好聽的名字。”
“如果你跟上次一樣覺醒了超強體質,那麼叫你金剛狼怎麼樣?如果你嫌俗,咱們還可以商量,你最喜歡吃皮蛋,上次咱們好不容易搶到一箱皮蛋,被你半夜裡偷偷的都吃光了,不如叫你皮蛋?”
“說起皮蛋,我這次給你準備了很多很多,還有各種各樣的狗糧,你以前那個主人肯定沒捨得給你買過的那些。你喜歡玩飛盤,我也準備了各種各樣的,以後陪你玩個夠,不然叫你飛盤?”
“這次你老子我可闊氣了,以後你就跟著我吃香的喝辣的,再不過以前那種吃一頓餓三天的苦日子了,你看,我殺喪屍挖的靈晶都給你留著呢,以後天天給你當零食吃。”
凌志喃喃自語,終於忍不住瞬移了過去抱起了小金毛。
“?”小金毛正吃的痛快,忽然就感覺被人抱了起來,轉頭一看,是個陌生人,正對著它一臉的痴漢模樣,一隻手還在自己身上摸來摸去。
“汪!”媽媽救命,有壞人!
一邊正眯著眼看著兒子大口吃肉的大金毛,也看到了突然出現的凌志,看他抱起了兒子,頓時急了眼,卻不敢撲上來,“汪汪”的大叫著搖人,不對,是搖狗。周圍頓時汪聲一片,狗群都朝著這邊奔來。
凌志搖搖頭,上前一把掐住了大金毛的脖子,轉身朝河面奔去,幾個起落,就越過了大河,落到了對面風景區裡,留下一群追到河邊的狗大聲吠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