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接過信封后,疑惑道:“宋記者,這稿費是哪來的?”

“你忘了,我幫你發的那篇文章。”

韓平這才想起了,他撓撓頭,有些不好意思,“明明都是你在忙前忙後,我怎麼好意思拿報社給的稿費。”

“哈哈,韓平同志太客氣了,稿子是你寫的,稿費自然該你拿。而且我也沒有白忙,我也寫了幾篇聲援製片廠的文章,賺了不少錢呢。”宋記者咧嘴笑道。

見狀,韓平只能收下信封,“那我就卻之不恭了。”

“這才對嘛,以後韓平同志要是想發表些文章也可以諮詢我。”宋記者道。

“一定,到時候還要麻煩宋記者呢。”

宋記者走後,韓平開啟信封,稿費還真不少,有個三十多塊。

八十年代初稿酬是按照字數算的,一般是千字3元到10元。韓平的文章沒有千字,也按千字算。按說最高也就是10元,奈何他這篇文章火了,轉載的也就多了,轉載也是要付作家稿酬的。因此,他手上才能拿到三十多塊稿酬。

這個年代三十多塊可不少,他一個月工資也就四十五塊呢。

“當作家可真賺錢,在這個年代,這些文字工作者比導演還賺錢啊!”

要不,等電影上映後,把劇本改一改發表在雜誌上?

如果真能行,也是一筆不小的財富,大不了到時候和張導平分嘛。

他將這事記在心裡後,終於可以開始《少林寺》劇本的創作。

韓平對這部電影的大致劇情還記得,大概就是主角父親被殺,主角當了和尚,最後為父報仇的故事。

具體的內容他記不清,但這也難不倒他,前世這種老套的故事他閉著眼睛都能寫出來。

沒難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