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發現提現器的漏洞(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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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
交易實質上,只有陸薇薇和程淼兩人。
程淼給予陸薇薇遊戲中的資訊、道具、物資,
陸薇薇把手下員工一段時間創造的收益給程淼。
只需要保證這兩者價值大概相同,其中沒有摻雜人情,那就不違反第二點,。
只要這一條保證了,其他的都不再是問題。
程淼就能讓陸薇薇的員工,去給他刷魔晶。
你說魔晶是我出錢買的?
不不,是陸薇薇掏的聯邦幣發的工資。
你說我和陸薇薇有感情糾葛?
不,就算有感情糾葛,我和她的交易價值也是等價的。
“哈哈,好傢伙,以後只要陸薇薇欠我錢,我就讓她把手下人一段時間的勞動收益交給我。”
“欠我五千塊錢,就讓她派一個五千保底工資的員工,給我刷夠五千金幣價值的魔晶。”
這時有人可能就會覺得,程淼是在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你給遊戲物資,讓陸薇薇直接給你相對應價值的魔晶不就完事了?
是的,程淼和蘭月、公子他們那些人都是這麼交易的。
給遊戲物資、資訊,那些人就給程淼相對應價值的魔晶。
可不一樣。
誰說工人一個月的勞動成果只有五千?
真要是一個人,只能給一個戰隊創造他保底工資的價值,那戰隊掙什麼錢?
就像是一個打工的人,你工資一個月七千,那你絕對給你老闆創造了遠超過七千的收益。
陸薇薇給程淼的,可是一個她發工資的工人。
,!
工人創造的收益,程淼能決定是否全部放入他自己腰包裡。
每個工人交保底工資等價的魔晶,只是程淼受規則束縛,無法交更多的魔晶罷了。
畢竟陸薇薇只給了工人五千保底,
如果程淼讓工人交超過保底的魔晶,那他和陸薇薇的交易就不對等。
等同於程淼付出了五千的物資,陸薇薇給了他不止價值五千的魔晶。
再加上陸薇薇對程淼‘意圖不軌’,那交易中就有感情成分,違規了。
所以程淼只能要求,每個工人給他交,價值等同保底工資的魔晶。
陸薇薇給發多少工資,這個工人就得給程淼價值多少的魔晶。
魔晶只是基本任務,完成任務後,這個工人非魔晶的部分收入,也是程淼的。
這一部分非魔晶收入,不是提現物,提現器是不管的。
提現器只看到了程淼價值五千的物資,換了陸薇薇價值五千的魔晶,價值對等,不違規。
實際上程淼價值五千的物資,獲得的收益是價值五千的魔晶+工人魔晶以外的其他收入。
多出的後面那一部分工資,本來是老闆的收入,現在卻是落入程淼口袋中了。
這就是五千物資換五千魔晶,與五千物資換一個工人一個月勞動成果的差異。
也就陸薇薇和程淼這種關係,陸薇薇才會把工人的勞動成果給程淼做交換。
要是換蘭月和公子他們,這完全是不可能的。
這種交易方法,完全就是在損戰隊的利益,豐厚程淼自己的腰包。
現在對陸家軍零食來說,接下來半年,陸薇薇只是他名義上的老闆。
而程淼,才是他實際上的老闆。
陸薇薇只是出一個保底工資,
而程淼則是控制了他的考勤、任務釋出與稽核、獎金髮放。
陸家軍零食半年創造的所有收益,理論上都是要進入程淼的腰包的。
當然,程淼要是真這麼幹,陸家軍零食絕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