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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目睹的,只要有機會發唱片,他就是下一個鮑芸芸!
鮑芸芸竄起的速度有多快?
那簡直就是乘了火箭一樣,榜中榜新人獎和歌王大獎都被收入囊中,前所未見!
而能自產自銷的李青,那絕對更勝一籌!
白金銷量妥妥的!
因此,人家看不上《超級明星》,也很正常!
夏媚的想法,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林湘的想法。
不過,與夏媚不同的是,林湘對李青目前的處境,卻是瞭解更甚,知之甚詳。
發行唱片?
林湘笑了笑。
對別人來說,或許還有一線希望。
但對李青來說,那壓根不可能!
遠征傳媒的高層曾經可是親自在圈內發過話刁難李青的,放眼圈內,面對行業巨頭之一發出的警告,如果是光腳漢也就罷了,但現如今的唱片公司,哪一個不是拖家帶口?
二三線的小型唱片公司,根本得罪不起遠征,處處擔心被擠壓檔期,害怕被穿小鞋。
而一線乃至超一線的唱片公司,卻是壓根就不願意給李青成長的機會。
就像很多古代梟雄的做法一般,對於妖孽至極的天才,如果不能為之所用,那就動用一切手段殺了這個天才,這也是為了防止對方投入到敵方的陣營當中去。
同理,在法制社會,如果妖孽至極的天才不能為之所用……暗殺肯定是不可能的,但是為了不讓行業的蛋糕在未來被你分走太多,那麼提前動用一切手段讓你在幼芽時期就出不了頭,卻是輕而易舉的。
林湘在來之前就已經掌握了李青目前的處境,因此,她對李青拒絕參加《超級明星》非常不理解。
李青現在最需要的是什麼?
第一是錢,第二是名氣。
在林湘看來,這兩樣東西是相輔相成的,對於明星看來說,有了名氣,多少錢賺不來?
就像她林湘,依託湘南衛視這個平臺,她聲名鵲起,每年她都能接到國內上百家企業的廣告代言合同!
雖然因為一些合約的限制她不能接受更多同類產品,但即便是這樣,她每年也能簽下十多支廣告,年限從六個月到三五年不等。
加起來,她每年獲取的代言費就有上百萬,而隨著她名氣逐漸增大,每年她新籤的合同價格都會逐步遞增。
這就是名氣的效果!
對於打算吃娛樂圈這行飯的藝人來說,擁有了名氣,那就擁有了一切。
而《超級明星》,作為湘南衛視今年斥巨資打造的重點專案,它的前景絕對不是《音樂之星》能夠比擬的,它面向的是全國乃至全世界的華人,觀看人數超過上億乃至數億人次!
依照李青的實力而言,他在《超級明星》當中,絕對能擁有不少亮眼的表現!
到時候,名氣逐漸增大,認識你的人越來越多,就算不發行唱片,你拍電影,開演唱會,簽約廣告代言等等,那不還都是手到擒來的事情?
可是這小子怎麼就想不通呢!
林湘很是糾結,她很想把這些道理推心置腹的講給李青聽,因為她是真的很欣賞李青,看好李青,不過很顯然,李青沒有給她推心置腹的機會。
“如果湘姐你來是為了讓我參加選秀節目的事情,那麼我現在就可以明確的向湘姐你告知了……”
李青笑容收斂,搖了搖頭:“我不會參加的。”
談話頓時決裂。
已經沒有繼續談下去的可能了。
稍微坐了會兒,攀聊了幾句沒有營養的話語後,林湘和夏媚便起身告辭。
在臨走的時候,林湘忽然回過頭,看著李青,微笑道:“我覺得你最後一定會參加《超級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