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聲後過去檢視,而項驁本人則將地上被自己用橡皮子彈撂趴下的一個拎了起來,然後摁在大貨車高大的輪胎上,問:

“仔細看看,還認得我嗎?”

這貨捂著被擊中的位置,頂著劇烈的頭痛眯著眼睛看了半天,道:

“你...你好像以前揍過我。”

“是你以前用槍頂過我的腦袋!怎麼著?現在捱上一槍這滋味不好受吧?我告訴你,要不是老子不能用實彈你現在腦袋早成碎豆腐了!”

身邊一人聞言接話道:

“驁哥,他不會就是你開大車的時候劫你還用槍打你但槍受潮沒打響的那個吧?”

問話的正是之前用望遠鏡看到有人用“撅把子”的小兄弟。

“對,你說的時候我就認出來了,那必須親自動手好報當年的一箭之仇。”

“我當時也沒把你怎麼樣,反倒差點被你打死,你還有什麼仇要報啊?”對面一臉“冤屈”的道。

“沒怎麼樣?你他媽那會兒想殺了我,要不是老子命硬現在大概已經去投胎了!

叫兩個人來,把他扒光了吊在樹上!”

做完這些,去外側檢查傷勢的三個也回來了,居中者臉色有點難看道:

“驁哥,你撞得有點太狠了。”

“怎麼了?撞死了幾個?”

“一共15個人,確認沒氣兒的就有四個,只有出氣沒有進氣感覺救不回來的得六七個,剩下的才是輕傷,但輕也是相對的,全是腿斷胳膊折的那種。”

這邊聞言卻毫不意外,而是道:

“我已經手下留情了,本來想撞完再掛上倒擋來回碾上兩趟給全給幫狗日的壓死呢。”

“不是,弄出好幾條人命來,這怎麼交代啊?”

“看看這個你就明白了;咱們不僅不需要負什麼責,給誰交代,還要去領賞錢。”

項驁說著從褲兜裡掏出一張戴著公章的紙然後遞了過去。

對面接過來用車燈照著看了看,只見不多的三個自然段裡最後一個內容最為醒目——“按照《關於嚴懲車匪路霸犯罪活動的通告》精神:對正在持械搶劫作案的犯罪分子可以依法當場擊斃,群眾打死車匪路霸犯罪分子有獎。”

而在下面,還蓋著醒目的紅色公章以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