糅雜在一起,伴著清風拂曉捲入書屋。

上午的課程轉瞬即逝。

送別老師,越明珠在一樓餐廳坐好,面前是新鮮出爐雞絲火腿面。

能不新鮮嗎,家裡的碗,家裡的廚房,明德酒樓的廚子親自來張家做的,做完人就走了,車接車送。

張日山側身而立,站在座椅旁伸手做了個請,小臉板正,“嚐嚐看坨沒坨?”

捧珠小心把筷子放在碗邊,退後兩步,正好和他一左一右站在兩側。

越明珠點評起來,“這碗麵的精髓在於酒樓的煙火氣,你讓人家來家裡做,我吃哪門子的煙火氣?”

早料到會被挑刺,特意花了大價錢請人來家裡做還要被雞蛋裡挑骨頭,張日山皺眉,眼神氣憤又冷酷。

越明珠歪頭:“怎麼說?”

讓她這麼一瞧,那股鬱氣根本無處可洩,他緊緊抿著唇,伸手去撤碗:“你不吃?不吃我吃。”

越明珠伸著筷子把手一攔,“勉強還是可以下嚥的。”

“這次就算了,下次注意。”

張日山漲紅了臉,垂在身側的手握了又握,再次被她氣走了。

等餐廳只剩她和捧珠,捧珠小聲說:“小姐你要是喜歡,我晚上去酒樓跑一趟給你帶?”

越明珠無奈。

“我逗他呢。”

而這僅僅只是個開始。

,!

作為保鏢,不管張日山每天要被她氣多少次,可只要她離開張家,他總會從意想不到的角落裡鑽出來,冷臉跟在她身後當一個稱職的保鏢。

不吭聲的生悶氣那種。

不知道是上次陳皮離開前她說下次見面要考察字練的怎麼樣,還是最近紅先生又交待了什麼要緊事,一連幾天都沒瞧見他人。

正好有段時間沒見紅珠,越明珠就帶它去郊外遛彎兒。

紅珠就是當初張啟山送她的那匹三歲半的淺棕色小馬,現在四歲了,在太陽光下看鬢毛有點泛紅,故起名紅珠。

許久不見,哪怕陪伴它最久的人是馬伕,可它依然清楚誰才是它真正的主人,一見到越明珠就邁著小碎步低頭拱進她懷裡,用海綿一樣柔軟的鼻子輕輕頂她肚子。

像在無聲撒嬌:你怎麼現在才來看我。

多可愛啊。

越明珠忍不住抱著它頭揉了好一會兒,還主動拿起刷子給它完整刷了遍毛,耳語了好久才把它牽出去。

烏雲蔽日,正是遛彎兒的好天氣。

她換了身輕便的騎裝,放任紅珠在草地上盡情馳騁,張日山騎馬不遠不近的跟著。

路過淺灘,水面沒過馬蹄。

紅珠停著泡蹄,不時還交替著用力刨兩下溪水,水花飛濺的高度都到了越明珠手上,她垂首看了一眼。

休整完畢,她輕夾馬肚往前走去。

紅珠走的慢,不一會兒張日山就追了上來,等他快要跟自己平行,越明珠忽然馬鞭一揚朝張日山抽去。

這一鞭又急又快。

只是還沒甩到張日山身前,他已經撐著馬鞍及時下馬避開,鞭子連他衣角都沒沾到,抓緊馬鞍隨著馬兒在地上跑了兩步他才又不慌不忙地在地上借力狠蹬了一腳重新翻身上馬,整個過程行雲如流水。

動作敏捷,瀟灑又自如。

坐穩後他還疑惑的看了越明珠一眼,沒弄明白自己怎麼惹到她了,不過正是這種平靜的無畏,反而會讓人聯想到鮮衣怒馬、意氣風發。

越明珠初衷也不是這一馬鞭。

對付他們這種身手出色的人,得聲東擊西。

就是現在——

藏於右手的楊柳輕盈盪開,枝條沾染的水珠霎時飛滾而出撒了毫無防備的張日山一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