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山是的。”——這是老闆娘的原話。

而且,這倆客人進來拿,那個女的明顯沒啥興趣,就站在門口隨便看櫃檯裡的香菸和零食。

倒是那個男的,走到店裡,拿著水果挑挑揀揀半天,最後買了一箱橘子。。女人買了一包煙,還是外菸,萬寶路。

鹿細細特意問了,那個女人看不太清楚五官,不過男的是一個華夏面孔。以及,兩人身上有明顯的香水味。

老闆娘的八卦性子還提供了一個她的判斷:這倆一看就不是兩口子,走路的時候雖然並肩走在一起,但一點都不親暱。

問明瞭訊息,鹿細細笑著拿著葡萄就離開了。

站在小區門口想了想,鹿細細沒回家,而是提著這袋子草莓,慢悠悠的走到了小區門口的一家麵館。

就是當初郭老闆開的那家——不過如今已經換了老闆了。

鹿細細進門,坐在了最靠外的一張桌,面朝著大街的方向,隨意點了一碗餛飩,然後開啟那袋子葡萄,慢悠悠的摘下幾粒來,用纖細的手指靈巧的剝了皮,就往嘴裡送了一顆。

一雙眼睛眯成一線,就很隨意的往街對面看去。

鹿細細可以肯定一點,暗中窺探自己的人,沒有用精神力探查——以自己的實力,若是有人用精神力窺探自己,自己絕對不可能毫無察覺。

自己沒有察覺的話,那麼對方就多半是用了視距內的方式,比如目測,或者望遠鏡什麼的。

能掌握自己去水果店的行蹤,那麼······按照視線觀測的方位來看,多半就在馬路對面的這一片臨街的房子裡。

目測了一下,馬路對面的,適合能觀測到水果的地方······大約有六七棟住宅樓,都是那種老式的小區。

若是要查的話,以鹿細細的能力,倒也不算難。

精神力籠罩之下,釋放出無數精神力觸角過去,大肆蒐羅,就能讓這個區域內的一切無所遁形。

但······鹿細細沒這麼做。

因為,這個橘子裡塞紙條的法子,透著有一點蹊蹺。

按照老闆娘的說法,那個觸碰橘子的,是那個身材魁梧高大的男子。這人大概是對自己是抱著善意的。

可既然抱著善意,為什麼不直接提醒自己?

能掌握自己的住處,甚至每日的行蹤都能掌握··電話號碼這種東西,不難弄到的。

打個電話警示自己就是了?

如果不想暴露自己的話······也不用往橘子裡塞字條這麼複雜,趁著沒人注意的時候,跑到自家樓下,往郵箱裡放個紙條什麼的,也不難的。

跑到自己常去的水果店,往橘子裡塞字條——這個做法隱蔽是隱蔽,但多少有點脫褲子放屁吧?

除非······

他不方便直接警示自己!

或者說······他身邊有人盯著,所以不能暴露他想提醒自己的意圖?

嗯,老闆娘說了,他還有個同伴,是個女人一—所以可以確定的是,他至少有一個同伴,當然也可能更多。

他不能打電話,不能發簡訊,不能跑到自己樓下來直接往家裡信箱塞紙條。

而只能用往水果店的橘子裡塞字條這種看起來很沒必要的舉動——其實不是為了怕自己察覺!

他是怕同伴察覺!!

甚至於,字條上只寫了“有敵”兩個字,都沒能多寫一些資訊,已經是他能做到的極限了,他可能都沒有空間和時間來,多寫幾個字。

而僅有的兩個字,寫的也非常潦草。也就是說······

有一夥人要和自己為敵,這夥人在暗中窺探自己,他們可能深知自己的實力,所以不敢用精神力窺探——而是用了直接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