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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心,這監察院一直以來都是擺著看的。
所以于右任把事情丟給下屬,這件事並不太讓監察院摻和太深,下屬把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就行,這案件在監察院過一道手就轉交給最高法院。
此時國家有司法院和最高法院,司法院是最高司法機關,但是不負責審判,其實是一個司法行政機關,負責管理法院、組建臨時法庭、解釋法律、命令等事務。
而最高法院則是全國最高審判機關,負責審理案件、做出判決、監督地方法院的審判工作、核准全國死刑案件等事務。
兩天後,最高法院收到了監察院轉交的案件材料,查出的證據和所用到的法律條文,也接收了由軍事情報局押解的嫌疑人。
從這一刻起,案件程式正式開始公開,記者們拿著相機衝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院長也是居正,身為黨內元老,身兼司法院院長和最高法院院長兩職,負責法律的解釋、使用。
最高法院在記者們的照相機下,確認材料、嫌犯,經過討論,此案有重大政治影響,牽涉面廣,影響力大,最高法院向司法院提請組建臨時特別法庭審理此案。
司法院收到最高法院的提請,馬上同意了這一要求,都是一個老大,這辦事很利索,司法院同意之後馬上就把臨時特別法庭的組成人員名單確認下來了。
起訴方,公訴機關監察院派出九人;原告,發展計劃委員會主任林風以本源銀行董事長身份出席;被告,包括元首夫人和行政院部長級官員五人、國黨組織部長一人,律師七人;審判方,審判長一人,最高法院法官七人、大學法律教授兩人、書記員一人;其他方,證人、鑑定人、警察、記者、民眾等。
其餘嫌犯在臨時特別法庭結束審判後,由最高法院按照正常程式,根據臨時特別法庭範例進行審判。
司法院同時向元首府、行政院提交了《關於侵吞國家財產案嫌犯公職停職》報告,報告中根據《中華民國刑法》、《懲治貪汙條例訓令》,要求暫停嫌犯公職,審判後根據審判結果決定復職或者受刑。
南京中山北路251號,國民政府最高法院,左右延伸的圍牆,將整個院落嚴嚴包裹,大門與主樓的中心點位於同一軸線,中間是廣場,廣場正中點綴著設計有噴泉的花池,花池頂部形式蘑菇和雨傘。
鋼筋混凝土的主樓為三層,屬西方現代派風格,樓房多用垂直線條,有飛昇之感,再配以深色外牆,更增添了沉重肅穆的氣氛。整座大樓不論正視還是俯視,都呈現‘山’字形,寓意執法如‘山’。
這裡審判過諸多大案要案,如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變,在12月31日軍事委員會高等軍法會審張學良就是在這裡進行的。
此時的最高法院外已經是人山人海,有大量民眾和中外記者在這裡等候,其中部分人員已經收到了最高法院的通知函,可以入內旁觀庭審,記者可以拍照、記錄。
最高法院地方就這麼大,不可能所有人都可以進去,有中外記者進行拍照記錄,再登報公開,效果是一樣的,只不過所有記者的記錄都要經過審查,只要合乎事實,不脫離實際,歪曲庭審過程,便可以透過。
ps:抗戰時的法律條文找不到,煩死了!(未完待續。)
無聊的單章,想看的免費,不想看的就當沒看到
寫這個單章,說一下關於四大家族,四大家族掌握國家權力是事實,不過這貪汙嘛,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個單章就說說這個。
不過不要當真,看著玩,俺也怕被查水錶,說俺是果粉,這個沒必要滴,誰要查水錶我就告訴他,大不了我再寫個單章,說四大家族貪汙了一百億噸黃金……
先說老蔣,老蔣一生不抽菸、不喝酒,連茶都不喝,一般也就白開水,即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