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騙不來錢,實在沒辦法了,就偷偷去竹園裡砍伐竹子,再讓人偷偷拿去賣掉,以此換錢。

大地主知道後,很是憤怒,抄起棍子就打,小兒子很快被打得後背流血。大地主不解恨,還說要去報官,讓縣老爺狠狠治治這個小兒子。

小兒子一聽,害怕被縣令打,不顧身上的傷痛就往外跑。大地主緊追不捨,小兒子一邊跑一邊喊:

阿爹啊,你怎麼如此狠毒啊,我可是你的兒子啊!難道你還想把我打死,然後埋在竹園裡,就像那個貨郎一樣嗎?

一聽小兒子說了貨郎的秘密,大地主又氣又害怕,想趕緊追到小兒子,讓他閉嘴。不料小兒子速度很快,他根本追不上。

小兒子慌不擇路,跑到鬧市上還大聲說著,於是這下週圍人都聽到了。

鄰居一直和大地主家關係不好,聽到這番話後,頓時明白了:以前有一位貨郎,經常來這裡賣東西,和他家關係也好,就像父子一樣。

後來貨郎突然不見了,我還以為他回老家了呢。聽這小子的話,看來貨郎被他殺了啊!

鄰居想明白後,立馬告訴里長,里長於是和鄰居到縣衙,告知了縣令。

縣令很小心,他不太相信這事,但為了謹慎起見,他還是把大地主和他小兒子抓到了縣裡,問了情況。這對父子當然不承認,一直說沒有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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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看著那個小兒子,說:你被父親追打的時候,嘴裡說你阿爹想把你打死,埋在竹園裡,像那個貨郎一樣,你忘了嗎?

大地主小兒子一聽,低頭不說話。

縣令一看,覺得不對勁,大刑伺候,但是大地主的小兒子寧死不說。

因為沒有證據,縣令無法給地主父子定罪,所以只能暫時認為鄰居誣告,把鄰居關在了獄中。

貨郎是鄰縣人,在當地有不少人知道,縣令問了貨郎老家後,立馬派衙役去貨郎家看看。

幾天後,衙役把貨郎的弟弟帶來了。

貨郎弟弟是個書生,已經做了童生,也知道了這邊的情況。所以,他到了縣衙就哭:

我十三歲的時候,哥哥就外出販賣東西,五年了都沒回來。那時候我年紀小,不能出來找他,父母年紀大,身體不好,早已經哭幹了眼淚。希望大人為我哥哥做主,查清此案。

縣令猜測,貨郎可能真的已經死了,於是開始審問大地主父子,但兩人都是咬死不說。

看來,這麼審案不行,得換個辦法。熊縣令想了一夜,想到了一個好辦法。

次日,縣令派衙役把大地主的女兒抓來,她已經嫁人生了孩子。

她來了後,縣令也不審她,更不對她用刑,而是把她關在父親、哥哥同一間屋子裡。然後,縣令讓人把大地主小兒子的兩個大拇指拴起來,吊在樑上。

縣令派人給她們送飯,然後也不派人看守(實際上有人偷偷盯著)。一整天過去了,縣令也沒去提審他們。

到了半夜,大地主的小兒子實在受不了了,對妹妹說:你跟那個貨郎快活,連累了父親,現在又害得我受苦,你怎麼忍心看我和父親受罪?

妹妹慚愧,一言不發。

大地主怕有人聽到,氣得說:你忍一會兒,我就不會死,你妹妹也不會被人笑話。別嘰嘰哇哇了,快閉嘴。

沒想到,小兒子聽到後更生氣了,說:

好啊,你和你女兒倒是舒服了,縣令大人就只懲罰我,難道我就不是人了嗎?難道我不是你的兒子嗎?

妹妹聽不下去了,哭著說:哥哥,不要說了,小妹已經知道錯了。如果不是小妹,父親也不會打死我那貨郎……哥哥也不會在此受罪了。可是,事已至此,小妹又能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