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考慮(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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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態,尤其是頭部(相關訊息條例請看p1)。
這就很好玩了,因為自己可以將全身轉化為動物形態,維持15秒以上,並不受這條規則的限制。
“這狀況好像有點熟悉,而且這句話剛進局子裡面就有人跟我說過,那位女士好像叫……瑪莎,”一陣翻書聲後“馬紗,女,年齡25,xx15年(ps:七年前)加入,身高165,體重86(因為能力的使用,所以導致該成員的身高體重不固定),外貌……能力b,詳細描述:瑪莎小姐可以無視謹記第一條,或者說,只要她的本體遵循第一條,其他分身將不會失智。瑪莎小姐可以將自身的一部分,轉化為自己的對應滅絕生物——旅鴿。瑪莎小姐可以共享分身的所知所感,目前,這些轉化而來的分身,大部分跟循著加入滅絕生物保護局的各種成員,進行資訊的傳遞。據實驗測試,這種資訊傳遞能力無任何延遲,瑪莎小姐的最高上限是40只,初步估算,由本體全部轉化為50只。目前看來,瑪莎小姐的能力屬於非增長型,科研人員也企圖,利用科技手段培養出更多的旅鴿克隆體,早期實驗證明,這根本不可能,克隆提取的細胞一旦被迫離開本體,都將瞬間崩壞。對此,瑪莎小姐將自己的能力命名為“50億”。
記錄人:馬莎。”
馬斐因結合了一下自己從網上以及後續資料所習得的有關於旅鴿的資料,50億,是這個家族龐大的數量,但不是最高資料,因此,有人預言旅鴿永遠不會滅絕。
藉著念頭,將接下來關於旅鴿資料一併看完,第二次再讀到這些故事,更詳細以及更瞭解了整個種族興亡之後,斐因的內心起伏依舊很大。
“刷刷刷”將名單往後翻,翻到了屬於自己的那一篇。雖然是加工趕出來的,但紙張的色澤延續了前面的良好,並沒有因為匆忙而掉價。
仔細讀了一下自己的那一份:“馬斐因,前男現女,15歲,xx23年(現在)1月11日加入,身高一米六八,體重97,外貌……能力b,詳細描述:該成員可以無視,或建立在“謹記第一條”上進行遵守,因可以將自身,全部身體部位轉化皮卡蟲,在全體轉化後,需要在十秒,最高預計不超過15秒之間,將超過80%的個體匯聚到一個地方,重新凝成人形,否則,將面臨失智的風險。每一條個體生物都擁有著,將自身,半徑約為兩米,的立體空間轉化為海水,大約1500立方米……其他能力有待開發……其海水濃度可以由使用者自行調節,初步判斷,因的能力個數上限大概是1200條。經本人同意,獲取部分個體,進行研製。生平:和成員楊可童居住在xx市近江區,120號2-1……該成員將自己能力命為,‘家’。”對於馬斐因來說接下來是無聊的文字。
記錄人:錢容。”
只是這樣的紙質資料似乎太固定了,目前自己的居所是暫住,一旦進行更換,是否意味著所有人手上的紙質資料都會進行一波清理,這肯定會對其他的成員造成不便。
為什麼要這麼幹呢?
——題外話~
(可能有對女兒改造過的體質感興趣,本沐浴露不開玩笑的說,強是真的強!
基因良好到可以硬槓hIV!活一百年打底,一百七十歲左右正常,努努力可以兩百歲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