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學後我又開始了寫日記,我喜歡把生活中發生的點滴都記錄下來。

很久以後當我看到這些日記的時候還能想起當天發生過什麼事,都是青春時期的一些回憶。

現在偶爾我還會寫信,已經積攢了很多封了。

每當我有想對慕宸宣說的話時,就會給他寫一封信,寫完了就封起來鎖在櫃子裡,想著哪天寄給他。

其實上次去通市回來之後已經給他寄過兩封信了,因為是匿名寫的,也不知道他有沒有收到。

在同一所學校還寄快遞給別人,大概我是第一個吧。

因為我實在是不敢當面給他,只想讓他知道這世上有這麼一個人在喜歡他。

可是這個人卻自卑到塵埃裡,信裡沒有任何一句“我喜歡你”這幾個字,都是一些委婉含蓄的日常問候,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明白。

十一月初,我決定把剩下的信件一起寄給他,數了數有五十二封,全是白色信封。

有的就只有一句話,有的是我平常寫的一些書法,喜歡的詩詞。所有的信裡都沒有提及那四個字,不知道他能不能明白我的心思。

每個信封合口處都寫著“慕宸宣親啟”。

把所有的信都整理好,用藍色透明包裝紙包紮好放進禮盒中,還是以匿名的方式用快遞寄出去。不知道他會不會被嚇到。

兩天後收到慕宸宣發來的簡訊:“謝謝你的喜歡,大學裡我不準備談戀愛,找個對你好的人就從了吧。”

我回復慕宸宣:“你怎麼知道是我的?”

慕宸宣:“看到你寫的關於我的家鄉那裡就猜到了。”

“我大學裡也不會談的,你想多了,我知道我不配……”

我只是想讓他知道我的心意而已,我有什麼資格和他在一起呢?

我一直都覺得喜歡他是我自己的事情,哪裡敢有什麼奢求呢?我知道我不配。

慕宸宣:“傻孩子,我沒你想象中的那麼好,我們做好朋友吧。”

“那就做朋友吧”

即便只是朋友,也已經心滿意足了。只是為什麼眼睛有些酸澀,一直想要掉眼淚呢?

光棍節那天下午沒有課,我和曹夢瑤兩個人散步走到超市逛著玩。

看什麼都覺得貴,什麼都不捨得買。平常做兼職挺累的,深知賺錢的不易,就更加不捨得花錢了。

其實逛超市是次要的,主要是我想讓她陪我做件事。而她現在也或多或少的知道我對慕宸宣的戀慕。

比起我的室友們自然更希望是曹夢瑤陪我做這件事,突然覺得有人能夠傾聽自己的心聲也是件值得開心的事。

現在我不想再向高中時那樣一個人躲起來傷心,舔舐傷口,那種日子我不想再來一遍。

我看著曹夢瑤說道:“我想和他見面,現實中的見面,我想讓他知道我長什麼樣。就算他覺得我長得醜,以後不理我了,我也認了。這種我認識他,他卻不認識我的感覺真的很糟糕。”

“你是說小宣宣?”,她表示很詫異。

“不是他能是誰,像我這種臉盲能記住一個人簡直太難了。”

曹夢瑤:“也是哈,你不說我都不記得他真名叫什麼了,別看你長的不好看,眼光倒是不錯。”

“那當然,我眼光一向都是很高的。”,我傲嬌的白眼忍不住就想往上翻。

心裡卻絲毫不在意她對我的貶損,雖然我們倆經常吵架,不過從來不會影響我們的情誼。

以至於我的室友們都說她太慣著我了,而我也一直享受著她對我的好。

我對她的付出,始終不如她對我多。可能我天生涼薄,很難對別人掏心掏肺。

這些年來能夠讓我全心以待的人寥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