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曉。

三叔再婚的訊息一經傳出,各地媒人紛至沓來。以至於有老者哀嘆:“當年我本已與心儀女子兩情相悅,婚事指日可待,卻因媒人短缺而誤期。後才得知,全縣媒婆皆赴沈家,致我婚事泡湯。否則,今日本可望子成人。”

吸取上次教訓,此次婚事進展順利。新嬸由爺爺親自選定,三叔僅探親時略作審視。婚禮之盛大,爺爺傾盡全力,新娘入門鞭炮響徹雲霄,兩百萬響(九十年代初,此數額鞭炮已屬震撼之舉)。

在那個年歲,我已具備記憶,對三嬸進門之初的印象尚存。其身姿高挑,瓜子臉嵌酒窩,眸光璀璨,不輸影視巨星。

婚後不久,喜訊頻傳。三叔榮升為正職營長(武警中隊長),並獲准深造於武警學院。繼而,家中再傳佳音,三嬸懷孕二月。

喜悅之至,我祖輩尤甚。聞孫息之喜,爺爺笑口常開(我已至七八齡,二叔家亦有一子,然此番添丁,祖輩尤樂)。爺爺甚至親赴太爺爺塋地祭告,喜言家門有繼。

兩月後,三叔休假,攜新三嬸赴市醫院進行孕期檢查。三叔下車時,忽聞車下異響,車身劇烈右偏。司機應急失措,車輛失控衝向月臺。新三嬸驚愕失措,未能避讓,不幸撞壁。

眾人急忙將新三嬸抬上車急送醫院,她意識尚存,緊握三叔之手,喚其名。然而,中途,新三嬸呼吸驟停,留下一語:“援朝,勿離,吾怖。”

三叔憤慨至極,折返長途車站,將肇事司機擊至瀕死,仍不解恨,持鐵棍砸毀數車,車站職員無人敢阻。不久,我爺爺率沈氏宗族抵達,手段更為決絕,火焚車站。

此時,醫院傳來新三嬸懷男嬰之訊,爺爺當場吐血。

縣長、縣委書記及公安局長火速趕至,面對沈氏族人云集,費盡心力方平息事態。

公安局判定:我爺爺因擾亂治安,拘留十五日(因身體狀況,由我父代收,實為每日簽到)。縱火者未明(無人敢指證爺爺),車站自擔損失。賠償三叔二十萬,鑑於其軍警身份,政府無法施以刑罰,僅通報其所屬部隊。

:()異事調查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