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34:面見楚源(第2/2頁)
章節報錯
息的時候,剛剛在華夏的領地商城裡買的,只是能被掛在領地商城裡售賣的產品,基本上都是一些廉價但耐用,價效比極高的服飾,畢竟領主們自己要買,華夏提供專門的定製服務,而能讓他們無腦採購給領民的,還是這些普通但好用的衣服居多。
領地商城現在上架的,還是楚源當初上架的第一代工作裝,他那時懂個屁的服飾之美,能依樣畫葫蘆地把自己腦海中的工作裝做出來就已經不錯了,因此在夏城各個工廠都換裝好幾代,並且根據不同工廠的特色,設計了不同風格的服裝,平日裡又有各式流行之後,第一代的工作裝難免就顯得有些落後,甚至於生產出來都是隻供應給領地商城的。
要麼就是給那些剛加入城市的部落民做新手裝。
楚源有心升級,不過大家說這樣很有意義,也就一直儲存了下來。
因此在夏城,看到穿這套服裝的人,基本上可以認定是外來者。
曾愷同和於毅並不知道這一點,還以為是自己衣服穿得太土了,叫人家覺得好笑。
,!
兩個生活在現代社會都沒體會過自卑為何物的男女,平生竟第一次有了自己上不得檯面的感覺。
倒是和他們同坐一輛牛車的江遲日不覺得有什麼,他自個兒是個糙漢子,眼睛裡就沒有審美這個東西,也是白瞎了爹媽給他取得好名字,他從荒野裡回來,也是看什麼都新鮮,美滋滋地同兩個領主做著介紹:
“這邊是進出所,出去進來都要到這邊登記,剛剛你們拿到的那個本子,就是出入本,和咱們在現代社會的護照差不多,出城進城,都必須要有護照才行,你們是領主,我才能那麼輕鬆地把你們帶進來,你們要是沒有領主身份的話,還得在拒蛛關那邊住上至少一個月才能進來。
“所以這個出入證你們可一定得收好了,辦身份證的時候沒有他可不行……
“以後你們要想離開夏城,去別的地方,也得拿著出入證和許可條,才能通關,不然是出不去的,我們平日裡離開夏城去往外面執行任務,也是要在出入證上做登記,我的出入證都快登滿了。
“這邊是調解室,裡面執勤的是守衛軍,守衛軍在夏城,或者說在整個華夏,就差不多是軍隊和警察的結合,又執法,又護法,主要是現在人還不多,沒必要拆分出兩個部門,而且如果真的遇到了什麼危險,也是全民都要上陣的,平日大家有什麼矛盾,就到調解室找執勤的守衛軍調解一下就行……
“這是法院,哦,不對,小法院,要是調解不了的地方,就會到這個地方來做仲裁。”
曾愷同和於毅順著他的目光,看向了一處同三層小樓不太一樣的高大建築,發現門口站了很多的人,江遲日砸吧嘴,不無遺憾地說道:“可惜你們還得去見老大,不然今天就有熱鬧瞧了……”
和現代社會法律體系的嚴苛不同,夏城的法律法規,更傾向於一些大方面的規章制度,並不深究小的細節,細節上的問題則遵循自然法的原理,即判決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體現正義性,於是在這裡能看到被閹割的qj犯,被五馬分屍的戀童者,被死者親人用石頭活生生砸死的殺人兇手……
楚源也不想把法律搞得那麼血腥,問題是一群部落民,你和他們講什麼法制,他們是完全聽不進去的,他們只知道殺人要償命,若是我的親人受了欺負,我就要替他報復回去,此時要真和他們講什麼要尊重法律的權威,那就純屬扯淡了,現代社會嚴謹的法條搬到這裡來,不會起到約束民眾,一步將社會帶入現代化的效果,只會因為法律的“不公”,而使得民眾暴動。
江遲日並不懂這些,他只是單純的覺得痛快。
他這人本身就是一個不:()全民領主:我有生存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