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拖延(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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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新帶著顧雍與王猛,在曹性的護衛下來到車隊前。
果然,道路前方黑壓壓的跪著一片百姓。
百姓們見到張新,紛紛七嘴八舌的開始喊冤,場面一度混亂。
張新察覺到一絲不對。
數百百姓,皆是身強體壯之男子,不見婦孺老人。
春耕時節,爭分奪秒。
到底是什麼樣的大事,才能讓這些壯年男子,在這個時候不去春耕,反倒攔在他的車前?
張新目視典韋,後者會意,站在斧導車上大聲喝道:“肅靜!”
“肅靜!肅靜!”周圍士卒也紛紛喝道。
百姓漸漸安靜下來。
張新見狀上前說道:“我是漁陽太守張新,爾等攔路喊冤,是有何等冤情要訴與我聽?”
“府君,我冤吶!”
“還請府君為我做主啊”
場面又混亂了起來。
典韋帶著士卒喝止了半天,這才又安靜下來。
張新感覺有點頭痛,隨便指了一個人,“你來說吧。”
“府君,小人要狀告同村張三,他偷了我家的雞”
“且慢!”張新打斷道:“你攔我車駕,只為狀告盜竊?”
那人點點頭。
張新看向這些百姓。
一件偷雞摸狗的小事,顯然不可能讓數百人同時攔路喊冤。
張新又指了一人,“你呢?你又有何冤情?”
“回府君。”那人道:“小人要狀告鄰村李四毆打我弟。”
張新又問了幾人,皆是一些鄰里之間吵架鬥毆,偷雞摸狗的小事。
這算是哪門子的冤哦!
“泉州令這是死了麼?”
張新與顧雍對視一眼。
二人皆發現了事情的不對之處。
攔路告狀沒有問題,雞毛蒜皮的小事也沒有問題。
但這麼多人一起攔住他,同時狀告這麼多不同的小事,那就很有問題了。
張新沉吟了一會,說道:“泉州自有縣令,太守不可越權,凡盜賊訴訟,鄰里糾紛者,詣縣寺。”
“若有民告吏者,陳明實情,帶來我車駕處!”
說完,張新轉身便走。
身後傳來典韋等人大聲告知百姓的聲音。
漢時訴訟,自有一套流程,就如同後世的基層法院、中級法院、高階法院一般。
像這種民事糾紛,百姓一般都是先找里長或者亭長進行調解。
就和後世的民事調解差不多。
如果解決不了,那就告到鄉有秩或者嗇夫那邊。
再解決不了,才輪到縣衙。
縣衙這個級別就相當於中級法院了。
今天百姓訴訟的這些事,最多也就告到縣衙為止了。
郡府負責的一般都是死刑複核,或者冤假錯案這種比較嚴重的事。
像這種民事糾紛,張新在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插手的。
因為這是縣令長的職權,是權力。
若是強行插手,很容易引起縣令長的不滿。
張新回到車上,看向顧雍。
“元嘆,你怎麼看?”
“百姓攔道,意在拖延君侯。”
顧雍沉吟道:“巡縣都是提前通知好的,泉州令應當早就做好了準備才對,今日之所以如此,想來是縣中突發了什麼不能讓君侯得知的大事。”
張新點點頭,他也是這麼想的。
一群成年男子,不怕誤了春耕,耽誤一年生計,為了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來攔他的車駕。
很明顯,這些百姓的背後有人指使。
能動員這麼多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