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十幾年的風風雨雨倒還真在眼前閃過。

說話也流利起來,嘴裡輕喃,“恩恩怨怨,一笑泯過。”

蔣謹禾出生沿海一個貧寒漁村家庭,十一二歲就進南省打工了,第一份工作就是給人擦皮鞋。

他個頭瘦弱,常常吃不飽飯,有次從豪車上下來一個商賈,將沾滿泥濘的皮鞋伸到他面前,正常刷一次是八毛錢。

那個男人說,你用你穿的那件衣服給我擦,我給十塊錢。

蔣謹禾那天餓得眼冒金星,只要有錢,他什麼都能做,之後那個商賈總光臨他這裡,說他的衣服比擦鞋布乾淨。

再後來,他當了商賈的司機,做起了皮鞋買賣,接著皮毛生意倒買倒賣,涉黑走私,組建自己的勢力,灰產遍佈南省。

從擦鞋匠搖身一變到南省黑幫土匪頭目。

五年前,在方雅文的接塵宴上,蔣謹禾第一次遇到霍霆。

他那個時候揮霍無度,膨脹無比,覺得自己能在南省支起黑幫半邊天,去接風宴的時候,穿著一身獵來的極其張揚的灰狼皮做的大衣,攜自己的男寵入席。

卻只被安排在了次席,連主桌都夠不上。

而主席間坐著一人,在方雅文的手邊,男人銀灰色西裝外套,沒有半點張揚的穿著,五官英武周正。

方雅文會斜眼看他動作,主席上的其他人也視他為眾矢之的。

唯他在宴席的白熾燈下,叼著雪茄,慵懶地扯了下領帶。

那樣的霍霆,像一杯淬毒的酒,口渴的人恨不得一醉方休,不渴的人也會迷上他的顏色。

男人眉宇間的桀驁狂傲,王者之氣,誰出其右。

蔣謹禾一瞬迷戀上了這樣的男人。

他是拔出淤泥的光鮮亮麗,凌駕於他人的至高,成為他就能填埋羞於啟齒的過往。

權利,征服,是刻男人骨子裡熱血與慾望。

如今他知,恐怕他沒有機會了。

蔣謹禾撤回視線,他的目光又落到了霍霆身上,男人與他對視,依舊不含一絲情愫,只是少見的惋惜。

他痴痴望著霍霆硬挺輪廓,話是對著田馨說的,“可惜...不是...女兒身...我比你還早些遇到他...”

田馨將玉扳指取出來戴上蔣謹禾的拇指,“是了,你要是個女人多好,和他也算是強強聯手。”

蔣謹禾摩挲著手裡那枚玉扳指,又費力挪了下身體,湊到田馨耳邊低語一句,接著像是精力疲乏了一般躺下,微眯著眼,“我累了,你們...走...”

黃三將病床放下來,那邊護士也在催促探視時間到了。

田馨將手裡的錦盒拿走,跟在霍霆身後出了重症。

霍霆問,“他跟你竊竊私語了什麼。”

田馨抬眸看著男人這副魅惑的皮囊,奪目不羈的氣質,惹得男怨女痴。

臨了臨了,都惦記著他。

“他說,遇見你,勝卻人間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