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不報警是嗎?那我報(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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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猛的睜大。
她有攻擊性?她什麼時候要攻擊她了?雖然她剛剛是有想要用柺杖打她的想法,但這不是還沒打嗎?這個顧寧熙怎麼張口就來?
對面再次傳來那道專業又讓人心安的聲音:“好的同學,你不要害怕,已經有警察在往江城中學的方向行駛。你現在的環境安全嗎?具體發生了什麼?”
顧寧熙似乎像是經常和警察打交道一般,神情平靜的可怕,語氣淡淡的:“我現在很安全,但是那個同學剛剛試圖使用有攻擊性的東西打我,我擔心她一會兒會再次動手。”
沐安安睜大的眼睛中滿是疑惑,她低頭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柺杖。
不是,她都骨折了,還能有攻擊性?
“好的,瞭解了,不要慌張,保護自己的安全,請保持電話暢通,方便我們隨時和你聯絡。”
“好的。”
顧寧熙乖巧應著,抬眸看向沐安安。
沐安安臉頰被氣的通紅,她眯了眯眼睛,伸手指著顧寧熙:“你還真是會血口噴人!這點事報警你至於嗎你?”
顧寧熙現在的心情比剛剛好了一些。現在她有錢,足夠請一個最好的律師來處理這件事情,只要她不接受調解,完全有可能給她判刑。
她慢條斯理的晃了晃手機,左眉微挑,一副氣定神閒的模樣,看的沐安安牙癢癢。
“需要我給你科普一下你犯了什麼罪嗎?”
如果是其他的事情,顧寧熙不會說這麼多。
但現在這不巧了,專業對口。
這專業的毛病上來了,忍不住就想給人科普。
“根據《中華人民……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是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這是你涉及到的第一個罪名。”
“未經他人同意釋出起照片,構成侵犯肖像權,根據《中華人民……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這一行為可能也需要承擔相關的民事責任,這是你涉及到的第二個罪名。”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之一的規定,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的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這是你涉及到的第三個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