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搶孩子的男人(第1/2頁)
章節報錯
好像這就是南北方飲食文化的差別。在南方長大,從小習慣了米飯,一旦到北方,天天饅頭、稀飯、麵條,總有一種吃不下的感覺,有一些極端的,寧願餓肚子也不願意吃麵食。
長期在北方生活,習慣了麵食,就算到南方工作、謀生,也同樣改變不了吃麵食的習慣,就像我和李佳,在北海生活了好幾年了,自己做飯還是離不開饅頭、麵條。
妹妹打電話過來,聽說我們回家了,就趕緊從亳州回來,聽姐姐說起這段時間的危險經歷、在帝京還有兩個侄子的事。
我解釋要辦點事,看看媽媽就趕緊出發了,那倆孩子完全是個意外,劉峰和劉佳都四歲了。
她責怪我,這件事不應該瞞著媽媽,第一時間就應該讓媽媽知道的,媽媽很開心。對於我和李佳遭遇被綁架,她也很驚訝,曾在新聞聯播看到過廣東那個村子的新聞,問我是不是我們經歷的那個村子。
我說是的。事情比報道出來的更加嚴重,出於穩定的需要,有一些事情沒有報道出來。關照她這件事別讓媽媽知道,避免她擔憂。我說我們已經到西安了,倆孩子和李佳一起玩著呢。辦完事準備玩幾天,加上路上的行程,恐怕要一個月才能回去。
她讓我給她留個銀行卡賬號,媽媽要給倆孩子轉一點錢,算是奶奶給未見過面的孫子的見面禮。
我謝絕了:“不用。這倆孩子都四歲了,我也是今年才第一次看到,先前他們外公禁止我和他們見面的。”
妹妹笑道:“你傻是不是。你們去還願媽媽讓你替她捐兩萬。她還給孩子準備了兩萬,加上咱姐、我的見面禮,一共六萬塊錢呢。”
我繼續推辭:“真的不用,什麼時候有機會帶上他們倆和李佳一起回家看看,到時候再給。”
妹妹嗤笑道:“你算了吧,孩子幾歲了人家都不讓你見面,擺明了要和你切割關係,以後讓孩子跟著回家的可能性是一點也沒有的。李佳現在才十歲、不太懂事,仨孩子在一起時怕鬧矛盾,叮囑李佳一定要讓著弟弟、妹妹。”
我側過臉看了一眼:“李佳和他們倆在一起玩的很開心,平時上學期間沒有那麼多時間玩,現在仨孩子在一起可開心了。”
我們此行的目的是捐贈那塊金塊,妹妹叮囑我一定要表現的中規中矩,不能像在家時那樣吊兒郎當、大大咧咧、玩世不恭的樣子,一定要心誠,這次救命之恩形同再造。
建議我如果要建造一座塔,儘量不要讓帝京那位嫂子出錢了,要是我暫時經濟緊張,她和姐姐都可以拿出一些來。錢財身外之物,花完了以後可以再掙,命沒有了就什麼都沒有了。你和李佳的命都是神救出來的,不管花多少錢,都是值得的,你自己把這項費用全部拿出來就算了。
我解釋,她願意捐贈這部分資金,就讓她自己拿出來吧。以後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我在其他方面再補償她。
說著話,眼跟著仨孩子往前走,保證孩子在自己視線之內,一不小心和一個差不多50歲、帶著眼鏡的中年大姐撞了個滿懷,我趕緊說著“不好意思、對不起、對不起”,連一聲“再見”都沒有和妹妹說,趕緊掛了電話。
阿慧和劉潔也趕快扶著差點倒地的她,連聲問:“沒有什麼事吧。”
大姐臉上有一些痛苦的表情,一隻手捂著胸口,另一隻手卻指著前面,嘴裡說著“快--快--”。
我們看向前面五六米遠的地方,兩個體型健碩的中年男人,一人一個、正抱起劉峰、劉佳,往旁邊小巷子裡跑去。
大概是剛才我和妹妹打電話,阿慧和劉潔在旁邊聽著,一時疏忽,仨孩子跑在前面離我們有點遠的緣故,那倆人只看到仨小孩子拿著錢在那兒買東西,卻沒有注意到跟在後面的我們。
李佳拽著一個人的衣角被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