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艾文的新防禦系統逐步投入使用,聯盟的外部防禦能力得到了顯著提升。然而,隨著聯盟的不斷擴張和新成員的加入,內部的分歧和裂痕也開始顯現。不同的團體和個人開始為了資源、權力和理念上的分歧而產生爭執。

“我們不能忽視內部的問題,”李峰在聯盟的高層會議上嚴肅地說道,“如果我們不能保持團結,那麼任何外部的防禦都是徒勞的。”

林慧也表達了她的擔憂:“我們的成員來自不同的背景,有不同的需求和期望。我們必須找到一種方式來平衡這些差異,否則聯盟的凝聚力將會受到影響。”

艾文則提出了一個建議:“我們可以建立一個內部調解機制,專門處理成員之間的矛盾和衝突。”

內部調解委員會處理衝突的方法是系統化和多步驟的,旨在確保公正、透明和有效解決問題。

內部調解委員的職則要傾聽和記錄: 調解委員會首先要傾聽衝突雙方的陳述,詳細記錄各自的立場和訴求,確保雙方都有機會表達自己的觀點。

要事實調查:進行必要的調查,收集與衝突相關的所有事實和證據。這要包括目擊者證言、文件記錄和其他相關材料。

要中立評估:委員會從第三方的角度評估衝突,確保不偏袒任何一方。基於事實和聯盟的規則、政策進行公正的評估。

要溝通和協商:促進雙方溝通,鼓勵透過對話和協商來尋找解決方案。調解委員要提出一些解決方案供雙方考慮。

要調解會議:要組織調解會議,讓衝突雙方面對面討論問題,並在調解員的引導下尋找共同點和解決方案。

要制定解決方案:基於雙方的討論和協商,制定一個或多個解決方案。這些方案旨在滿足雙方的核心需求,同時遵守聯盟的規則。

要執行和監督:一旦雙方同意瞭解決方案,調解委員會監督其執行情況,確保協議得到遵守。

要後續跟進:在解決方案執行後,調解委員會會進行後續跟進,以確保問題得到徹底解決,並且防止未來類似的衝突。

要教育和預防: 調解委員會還會根據衝突案例,對聯盟成員進行教育,提高他們對聯盟規則和衝突解決程式的認識,以預防未來的衝突。

要 反饋和改進: 調解委員會要根據每次調解的經驗,收集反饋,並改進調解流程和方法,以提高調解的效率和效果。

李峰說 好 好 好 馬上辦

聯盟迅速行動,成立了一個由經驗豐富的調解員組成的內部調解委員會。

然而,就在調解委員會開始運作的同時,一個嚴重的事件爆發了。一個新加入的團體因為對資源分配不滿,與另一個團體發生了激烈的衝突。這場衝突很快升級,甚至威脅到了聯盟的統一。

李峰迅速介入,他親自與兩個團體的領袖進行了對話,試圖平息雙方的情緒。“我們都是聯盟的一部分,我們的力量來自於我們的團結。如果內部分裂,我們將無法對抗‘暗流’和其他外部威脅。”

經過一番艱難的談判,兩個團體最終同意將爭議提交給調解委員會處理。調解委員會經過仔細的調查和討論,提出了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資源重新分配方案。

聯盟內部的衝突雖然暫時得到了平息,但李峰深知,真正的挑戰在於如何將這次危機轉化為加強聯盟凝聚力的機會。他召集了聯盟的核心成員,討論如何從根本上解決內部矛盾,並提高聯盟對外的抵抗力。

“我們不能僅僅滿足於表面的和平,”李峰在會議上強調,“我們必須找到衝突的根源,並從那裡著手解決問題。”

林慧提出了一個建議:“我們需要建立一個更加公正和透明的資源分配機制,確保每個團體都能得到他們應得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