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雲昌縣到都城,駕馬車約莫要走上五日,屠威既已知情,屠艾一路便沒有再裝昏睡。

不過,昏睡症遠遠沒到痊癒的時候,之後他們出行可都靠著尋醫的藉口呢,在外可以不用昏,歸家後時不時還得昏上一昏。

因著屠艾是餓出來的虛弱,到了都城,特意尋了有名的食醫,開了滋補養身的方子。

屠艾身體底子好,精心養上一旬就恢復了康健,她好轉,趙芬和屠威也有閒心遊覽都城了。

都城是本朝最繁盛的地兒,可逛可看的地兒真是太多了,趙芬從未出過雲昌縣,一時間頗有些眼花繚亂。

見她興致高,屠威便打算在都城小住幾月,於是乾脆賃了間小院,不住謁舍(旅館)了。

三人學著閒適的都城人,正事沒有,每日只是吃喝玩樂,今日去東市,明日去西市,今日去這家食肆,明日去那家食肆。

玩了一月,不忘寄信回雲昌,告知家人,都城的醫工雖治不了昏睡症,但精於養身,所以稚兒已不似先前那般虛弱。

待將都城能去的地兒逛遍,三人沒有多留,收拾收拾行李,出發去了別的地兒。

一路走走逛逛,轉眼到了冬月,為了不耽擱歲終大祭和迎新歲,三人調轉方向回了雲昌。

在家中待到四月,夫妻倆便又帶著屠艾出門尋醫,尋上幾月,依舊是冬月才回,如此這般持續了三年。

到第四年,因著屠家祖父母日漸衰老,身體狀況大不如前,為了方便照顧二老,屠威和趙芬沒再出行,帶著屠艾一起住進了田莊。

不假人手照顧了近兩年,二老也沒能恢復康健,人老了,時辰到了就該走了,誰也無法挽留。

秋收後的一月裡,兩人相繼離世,一個七十有九,一個八十有一,算得上喜喪。

是喜喪就無需太過悲傷,且又不是突然離世,兩年時間,再大的悲傷也該沖淡了。

居喪(守孝)三十六日,期滿除服,屠家眾人的生活還要繼續。

(源網路:漢文帝將儒家的三年喪制“以日易月”簡化成了36天,直到王莽新朝才正式取消。)

屠威已年滿六十了,父母離世並未讓他消沉,反而使得他更珍惜還活著的日子,除服後,他做了分財不分家的決定。

屠肆生意交由長子屠良;田產不分割,分產出的盈利,劃作五份,長子屠良兩份,次子屠田兩份,剩下一份留給屠艾。

屠蕭出嫁時已經給她置辦了田產,這次就沒有她的份。

這樣的分法,屠良和屠田沒有異議,兩個兒媳也沒有意見。

誰都能看出來給屠艾的那份,最終還是要歸到他們手中的,眼下只是一份做父母的留給女兒的庇護,他們何必計較這個。

屠艾的昏睡症治不好,是屠家人早就預設的事實,這事實中暗含了另一條沒有言說的事實,即屠艾終身不會嫁人。

屠家祖父母還在世的時候,也預設了,臨終前將田莊(無田地)留給了屠艾,說她今後若是縣裡住不慣了,就回田莊住。

他們原本是沒有這個打算的,但人心都是肉長的,真心換真心。

生命的最後兩年,孫輩只有小孫女整日守在跟前,想著法兒的哄逗他們開心,連昏睡都顧不上裝了。

兩人知曉真相也沒生氣,生氣傷身,都這時候了還氣,怕是真不想活了,不過還是將騙了他們幾年的三人好一頓罵。

罵完了,還是得無奈的認下這一事實,臨了了,又心疼小孫女未來沒有依靠,就將田莊越過兒子留給她了。

當然,他們也一樣清楚,等小孫女百年後,田莊最終還是會歸屬於屠家子孫。

屠威將家中生意和田產都分好了,他自己幾十年的積蓄倒是沒分,就指著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