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怕死(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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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生孩子,更不能生個女兒。
在不遠的過去,女嬰出生就溺死甚至成了一種傳統,許多人家都這麼幹。
有時候看上去和和氣氣,忠厚老實的人,其實也幹這種事。
因為小嬰兒在大人眼裡是沒有人權的,尤其是女嬰。
一個還沒有取名字的孩子被扼殺在襁褓中,就像殺了一隻雞一樣稀鬆平常,並不引人注意。
甚至在大多數人眼裡,這都不叫犯罪。這叫“家務事”。
比動手弄死,更多的是下不了狠手的人,那女孩長大也是充當弟弟的“長姐如母”,不管差了幾歲,天生就是弟弟的奴才。
只有很少一部分女孩生活在三觀正常的家庭裡。被平等對待或者被捧成掌上明珠。
三丫冷靜地審視自己現在的丈夫。
不行。
不論是男孩還是女孩,如果誕生在這個家庭裡,一定不會正常成長。
肚子四個月大的時候,何三丫以“去看看老中醫,確定一下肚子裡這胎是男是女”為藉口,第三次逃跑了。
這次她跑得遠了點。
一直到五天以後,才被公安抓到送回家。
也就是從這次開始,何三丫意識到,有一個看不見的囚籠籠罩在她的周圍。
有一雙暗處的眼睛緊緊盯著她的一舉一動。
也就是這次,她被打斷了一條腿,流產並且成了瘸子。
丈夫說這樣最好,跑不了了。
但是他們錯了,何三丫從來沒有停止過逃跑的計劃。
不管鼻青臉腫滿身是血,還是被打斷骨頭動彈不得,她一直在跑。
她要打破那座牢籠,她要擺脫那雙眼睛。
最成功的一次逃跑,是兩年前。
公社新來的婦女主任下鄉慰問婦女同志。何三丫藉此機會,拖著一條瘸腿,為自己申冤。
婦女主任帶走了她,說同志你放心,現在是新社會了,不會有人這麼害你還能逍遙法外。
後來,她幫她離婚,又把丈夫和孃家人全部送去勞改。她幫她在公社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讓她有餬口的能力。
何三丫一度以為,這就是自己最成功的一次逃跑。
但是一年後。她死了。
那個帶著她,拉著她,拽著她走出泥潭的婦女主任,死了。
葬身火海,屍骨無存。
三丫在那一刻如臨深淵、如墜深窖。幾乎瞬間,就斷定她是被自己害死的。
她沒瘋,也不是傻子。她確切地知道確實有人在盯著她,控制著她,不肯讓她過上稍微好一點點的日子。
那個人的力量超乎她的想象。像一座大山壓在野草的頭頂。
她只能想方設法突破大山旁邊的土壤,從山下擠出來,因為大山是不可戰勝的。
但直到這一刻,何三丫才知道,大山壓死她是必然的,她跑不了,想要活著,只能讓山崩石摧。
於是在明顯不對勁的程磊接近自己的時候,何三丫默不作聲地接受了他的示好,冷眼旁觀他的一言一行。
她要從這個人的身上,找出擊垮那座大山的方法。
機會來得很快,她發現了一些蛛絲馬跡,她在認真思考了好幾天後,將那些證據偷偷交給了婦女主任生前最敬重的那個領導。
結果……可想而知,她們信錯了人。
對方接到證據以後沒多久,程磊就潛入了何三丫棲身的小院子裡,控制住了她。
在被打斷了雙腿,被打斷了肋骨,被灌了毒藥又被辣椒水潑了眼睛的時候,何三丫在想什麼呢?
她在想。
我終於贏了一次。
這勝利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