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回孃家(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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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自己已經很不錯,可再有四個孩子,最大的那個也才十歲,下地幹不了多少活。
這都是負擔。
張翠蘭翻來覆去地睡不著覺,最後一咬牙說:“養就養!小丫頭們不費糧食,養幾年也就能下地幹活了。”
“老頭子,可你明兒得跟我去後山溝村,把樟樹的錢都要回來!”
宋樟樹生前是個木匠,農閒時常常走街串巷地接活兒,賺的錢不多,一年下來也能攢點。
前頭幾年全國各地日子都不好過,不過他們這裡其實算好,偶爾也能有找木匠做活的,宋樟樹接活都是能收糧食就收糧食,實在沒有才收錢。大家生活在一起熬日子的時候,他做了很大貢獻。
那時候有錢也沒轍,哪兒都沒有糧食賣。
後來年景緩過來,張翠蘭就做主讓另外兩個兒子掏錢。兩家一人掏出了十塊,還另外打了欠條。
錢,張翠蘭以前是不過問的,那二十塊連帶著欠條也全給了吳英。
她尋思吳英是個節儉的人,這麼長時間下來,手頭上應該能攢下三五十。
她也不準備多要,一個孩子五塊錢了事,實在拿不出來,等蘭花桃花長大一點再給也行,這是娃兒們的上學錢。
吃喝拉撒不要吳英管了,日後她的孫女們沒有媽,全當是從石頭縫裡跳出來的也不能認那個沒良心的東西!
宋老頭贊同,連連點頭:“咱們也不多要。好歹也給咱們家生了孩子。”
夜裡老兩口把兩個小點兒的孩子抱來一起睡,又不免揪著這件事說了幾句。
迷迷糊糊的桃桃聽到這些話,一個激靈,醒了。
她想起來了!
關於三個姐姐的未來裡為什麼沒有親孃吳英的事。
這個時空其實是由一本小說演化成的。
臨走之前天上的神仙爹孃們告訴桃桃,因為本世界核心意識的保護,在遇到相關劇情發生之前,桃桃不會有整本書的記憶。
現在原書記憶覺醒了,原書開頭正是從女主的後媽吳英離婚開始的。
吳英在原劇情裡懷上的孩子,早在宋樟樹死的時候就流了。就像現在發生的一樣,她在宋家休養好了身體,不聲不響的跑回孃家。
劇情中吳英是女主的後媽,她對繼女很好,女主也孝順她。
張翠蘭去找吳英討要錢財,正好撞上吳英和帶著女主來的二婚男相親。
吳英自稱自己在前夫家過得很不好,孩子也是因為張翠蘭的虐待才流產的。
主角身上有能夠吸取別人氣運的金手指,為報仇毫不客氣的把老宋家的運氣全部吸乾。
張翠蘭第一次倒黴就是這個時候,她錢是要了回來,回家的路上卻摔斷了腿!
腿傷明明不是特別嚴重,後來卻意外感染惡化,截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