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曾經的青梅竹馬(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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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一沓合同推向了坐在他對面的林雄,隨後用中指推了推眼鏡。
林雄卻沒有看閻振,而是低頭看著合同上的一項項條款,雙手止不住地顫抖。
過了好一會兒,見林雄仍沒有簽字,閻振忍不住催促道:“林總,該簽字了。”
林雄這才抬起頭,佈滿血絲的眼睛死死地瞪著閻振,咬牙切齒地說道:“這算什麼合同?!我要是簽了這個合同,整個昊林集團都要成你永盛的財產了!”
閻振雙手抱胸,神色平靜:“請問林總對此有什麼異議嗎?”
“異議?我當然有異議!我可是梁沐風的岳父,過幾天他還要叫我爸!你就是這麼對你們總裁的岳父的?”林雄怒吼道。
閻振冷冷地看著林雄,說道:“林總是不是太把自己當回事了?你女兒嫁給我們梁總,只是代表著你女兒要為我們梁總生兒育女,跟你林雄沒有一絲一毫的關係。我們幫你免除債務,已經是看在你女兒的面子上了,你居然還想攀附我們梁總?林雄,你覺得你配嗎?”
林雄大怒:“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閻振冷笑:“意思就是,你以後最好不要以梁總的親戚自居。梁總可憐你,才給你扔根骨頭吃。可你要是不識好歹,那就連骨頭都別想要了!”
林雄頓時臉色鐵青,額頭上青筋直冒,牙齒咬得咯咯作響,瞪著閻振的眼睛中似是能噴出火焰:“這是梁沐風的意思?”
閻振微笑道:“林總覺得呢?林總該不會以為把女兒嫁給我們梁總,你跟我們梁總的過節就可以從此消失了吧?”
林雄“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過了好半晌才緩緩地說道:“好啊!梁沐風果然好算計!”
閻振笑道:“林總過獎了。那不知林總到底要不要在這份合同上簽字?要是不籤的話,我可就拿走了。”
說著,閻振便伸手想要將合同拿回來。
但林雄卻一巴掌拍在合同上,將其按在掌下。他咬牙切齒地說道:“籤!我這就籤!”
說罷,他拿起合同旁邊的中性筆,草草地在合同上籤下了自己的大名。
簽完合同後,他頹然坐倒在椅子上,整個人看上去像是老了十幾歲。
閻振將合同收好,說道:“林總果然是人中豪傑,拿得起放得下。另外恭喜林總,從此成為我們永盛集團的一員。”
說著,閻振還向林雄伸出右手,似是想要握手。
林雄卻是將頭一扭,只當是沒看見。
梁沐風對他的資助尚且被他認為是莫大的羞辱,更別提閻振這種毫不掩飾的傷口撒鹽了。
閻振不以為意地聳聳肩,從口袋裡取出一枚一元硬幣放在桌子上,隨後便拿著合同離開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