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又要搞事兒?!(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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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
什麼?
只要簽完字,補償款就能當場發?
嘶~~~~
宋登高一家集體倒吸一口涼氣。
這豈不是說,廖家買的那鋪子,不但不能繼續搞投機倒把,反而還能得到好幾倍的賠償?
我滴乖乖!這得能拿到多少錢啊?
“聽說廖家當初給他家老小買工作,就花了800塊錢。
而這錢,他家老小全拿來買鋪子了。”
“這鋪子這麼貴呢?能賣800?
這豈不是說……他要是簽字的話,至少也能賠償兩倍?”
“嘶~~~~1600塊錢?這麼多?”
“老頭子,你一個月工資還不到六十呢,這豈不是等於你……等於你多少年的工資啊?!!!!”
“兩年半!足足兩年半!”
宋登高急眼了,那就更別提宋老婆子了,此時她的眼睛簡直比兔子還紅。
這親退的,特麼的真是虧大了!
“不行,這親不能這麼稀裡糊塗的就退了!
不就是個鄉下丫頭嗎,娶回來!
登高!你必須得把廖愛華給娶回來!
到時候別說咱出的200塊錢彩禮了,她家還必須得再帶上800塊錢的陪嫁過來才行!
咱家的這些損失,都是他們廖家惹出來的,他們必須得給咱們補償!”
宋登高一家子,這下子可算是又打起來精神,全家人頭挨著頭,極小聲的嘀嘀咕咕,商量著如何再把廖家四閨女廖愛華給重新“娶”進家門。
不過廖愛華成天都在黃家村裡待著,不是在田間地頭,那就是在家裡幹活,她輕易不會出村,宋登高一家輕易還真不好辦。
而同樣在今天,廖永明也拿著1500塊錢,終於買下了隔壁鎮解放路上的那間鋪子。
當然,過戶的過程也沒有那麼一帆風順,房主自然是很想再加一下價錢的。
可誰讓廖永明也不是非買他家的鋪子不可,你不賣,我隨時可以去買別人家的。
沒轍,最後房主只能彆彆扭扭的,還是以1500的價格跟廖永明達成了交易,並在房管處過了戶。
錢終於花出去了一部分,廖永明覺得心裡踏實了不少。
可他畢竟是在1983年,就已經擁有一萬塊錢的男人了,錢只花出去1500怎麼行?!
花!
這錢除了要還家裡的,以及應該上交的一點家用之外,廖永明恨不得儘快把這些錢都給花出去。
畢竟這年頭的錢,那是真的很值錢的。
這錢要是存在銀行裡,要是放上幾十年,那都趕不上錢貶值的速度。
所以這錢只有投資出去,才能真正實現利益的最大化。
只可惜,這時候國內證券交易所還沒建立,不然他都不用猶豫太多,富餘的錢都買成茅臺股票那多省心。
:()只想好好開個店,幹嘛追著我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