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譚小紅決定去尋找楊過。

譚小紅要尋找楊過,並不是她對楊過有多關心,或者說她因為楊過有了新歡有多麼憤怒,而是因為竇神說得太邪乎,她想驗證一下。

還有一層意思,她想要陽風陪她一起去,讓陽風當證人,如果在竇神說的地點和時間看不到楊過和一個美女出現,她好回來問竇神要那一千塊錢。

“你陪我去找楊過,找不到,我回來得一千塊錢,分你五百,找到了,我請你吃飯看電影,怎麼樣?”

譚小紅對陽風說,眼神非常熱烈地看著陽風。

如此性感女郎,邀請一個男子與她一路同行,要是別人,大概都求之不得,可是陽風卻搖搖頭說:

“我不去,萬一真的看到了,楊過看到我和你在一起,會誤會的。”

“誤會什麼?難道只有他可以找,我就不能找嗎?唉,我說陽風,你是不是怕楊過揍你?”

譚小紅開始使用激將法了。

“他揍我幹什麼?我又沒有把你怎麼樣”

陽風分辯道,儘管他並不想上譚小紅的“當”,但作為一個男人,是不會輕易承認怕人揍的。

“其實,只要你願意,是可以把我怎麼樣的”

譚小紅說話雖然異常開放膽大,但此話一出,還是立刻紅了臉,因為她自己明白自己想要什麼。

“要不,讓竇神陪你去吧,如果到時候沒看到楊過,你立刻就可以要求他兌現一千塊錢呀。”

陽風笑道。

“那不行,到時候他耍賴怎麼辦?又沒有人證明。”

譚小紅當然不希望竇神陪她一起去,她可一點都不:()東莞的集體夫妻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