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和看她的眼光,好像她是什麼不潔的東西一樣。

這次兩人的會晤只是例行的訴訟文書校查,由雙方的律師互動檢閱,是第一次開庭前必做的事前工作。

“你幫一個為非作歹的公司辯護,對你有什麼好處?”毛延和深信原告陳素惠,這位可憐的寡婦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我不認為我的委託人做了什麼罪大惡極的事,值得遭受不合理的控訴,我只是想求出事實罷了,並沒有其他的想法。”

“哼,是這樣嗎?”求出事實?她八成以為她是對的,這種毛頭律師他見多了。

光憑一張嘴、一顆天真的腦袋,就想辯出一個事實?哈!說出去只怕會笑掉人家的大牙。

事實——是有充分證據、站在有利位置的人可以講的話,而他正好就站在有利位置。所以,這場競賽他贏定了。二十連勝——哼!他會打敗她的。

約莫二十分鐘之後,雙方校閱結束。

“謝謝你,毛律師,下一次我們法院見。”趙子元始終保持著禮貌,只是一直得不到毛延和善意的回應。

她真不明白,他們彼此只是代表對立的兩方進行辯護罷了,有必要彼此沾染委託人的仇恨而互相仇視嗎?她真的不懂。

夜已深沉,一般的上班族早巳乖乖上床夢周公去了;能醒著且精神百倍的,除了夜貓族外,就是人人憎惡的宵小之輩了。

而宵小之輩的代表人物,凌聖軒這會兒正熟練地潛入趙子元的家中。對這裡,他已經熟得快爛掉了。雖然只是第二次不經主人同意進入,但之前受邀進入的次數早已超過五次以上,而這全得歸功於他的“犧牲”——無條件地天天送上他巧手烹調的佳餚來串門子,藉以拉近關係。

哦!真是痛入他心。

瞥了眼臥房,只見趙子元還是維持那個驚人的睡姿。

這回休想他會幫她蓋被子了,上回的事對他而言簡直是奇恥大辱嘛!一個小偷竟然幫一個房子遭他光顧的女主人蓋被子?說出去誰信啊!更何況他還是鼎鼎有名的神偷凌聖軒!

這一次他絕對不會再犯下這麼荒謬的錯誤了,他發誓。

依照上回的路線成功地進入書房,他這回不只是要找線索,他還得跟她拿一樣東西——一張磁碟片,這是千燁替他接下的新工作。

至於委託人——他和千燁打自合夥開始便遵守著只問價碼不問人的原則,所以千燁並不知道是誰,他也就更不知道了。

看來這原則得改變一下才行。他暗自忖道。

委託者要求他務必在八月十號以前將磁片交給他。

凌聖軒翻開趙子元的行事曆,八月十號是陳素惠控告榮昌企業的這件官司第一次開庭的時間。

為什麼呢?凌聖軒坐在趙子元的辦公桌前,思考著來龍去脈。

法院、磁片、八月十號……和這三件事惟一有關聯的就是身為律師的趙子元。

她有什麼發現嗎?不!這樣想並不通,她接下這件案子純粹只是巧合。

“法院、磁片、八月十號……”他默唸目前所得到的線索。

有了!除了相關聯的人外,還有相關聯的物啊!證據——這是他惟一能想到的結論。

重點是那張磁片,裡頭一定有什麼是那個委託人要的。

這樣想來,委託人必定和這件案子有關。是誰呢?是原告?還是被告?

謎題似乎越來越多了,多得讓他開始懷疑起柯恩的死是自然還是人為的。

怕只怕這件事趙子元無法發覺。他該怎麼讓她相信他,進而找他商量整件案子呢?尤其是在他找不到任何一張磁片的時候……

這一夜,凌聖軒無功而返,而趙子元的特殊睡姿又被校正了過來。這件事當然又讓凌聖軒“自